我在去年5月认识一名日本人,他请我去公司上班,刚开始我有点犹豫,我什么都不会,去了能做什么?但是他说给你三个月的时间,你学习,工资照发,可是当我进去以后,发现该人总以各种理由叫我出去吃饭,甚至说你要学习来我的住所,这是第二办公场地,我开始不去,但是他就以领导的那种气势和压力,让我不得不去,开始倒也没什么,只是后来公司的一名员工说 他是骗我的,并且不让我去公司,我不太相信,于是他给我看了很多资料,合同,并说服我相信,后来我被其的举动所打动,留了下来,也被此人的手段所屈服,但是我始终还是保持自己的独立,所以后来这个日本人就躲了起来,从刚开始的推脱到后来的拒绝承认我是公司的员工,现在悲愤交加,不知该怎么办?公司位于北京朝阳区财满满街,现在公司已换另一家,虽然公司还在登记,打公司另一个法人,董事的电话,他说:谁知你们什么关系?你们是朋友关系吧?你来公司学习还要交学费吧?我真的不知该怎么办了,马上就到一年了,如果还找不到人,是不是法律也奈何不得了
1、有限公司如想申请破产,注资是50万,基本户上基本都没钱,公司确实是负资运作!运作一年已亏掉150万!应该走什么程序?法院批准受理是于什么基础上? 2、工人工资2个月将近20万,加工厂及供应商公司名下没有车,公司里面的办公设备全部加起来可能值个1,2万。。。真的没有钱付该怎么办?会坐牢吗? 3、法人和股东名下的
我已经离职一个月,我是在试用期离职的,公司没有给我缴纳保险,不够我是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的,现在公司以没有和新人交接清楚为由不发给我工资,强制要求我去再次交接了才给我发薪资,我不同意去我觉得这样不合法,请问我这样做对么?若他们不发我工资我可以上诉么?
两个月前书面递交书面辞职通知,但是公司因为前期帐对不起来为由不给办理离职,那说明还是在职状态,但是却还是以帐对不起来为由,没有给我发11月份的工资,我想咨询一下这种做法对不对,我一接手此工作的时候张就是对不起来,在这几天我也找了相关证据,当我跟财务要起初数据,他竟然没有,我想到当地督察局投诉,请问成功
我在万家的爱莎吉圣床品上班,今年8月27号盘点,8月28号不再上班。后来到发工资的时候,公司说物品丢失,工资就不给发了。并且不说明盘点丢失的是什么东西,只说价值3000多,所以我要想拿工资的话就先赔偿。我工资不到2000块,我多次打电话,还是不给工资。请问我怎么才能拿到工资?
一、在2011年10月24日我写了辞职书,公司要求我必须一个月后离职,还把我调离了原来的工作岗位并且还要更改我工资的计算方式(我进公司后一直负责品质工作,而现在把我调到生产车间做操作工。工资原来是计时,而现在要改为计件)我因有事,也不服公司如此不合理的安排!于是向上级提出请假1个月,并说明工资可以1个月后再领
公司是否可以因我与上任工作交接出现问题导致损失为由便不发工资?
您好,我于2007年10月进入深圳一家通信公司上班,合同期三年,09年9月调动到广州分公司,合同重新签定,但签定合同主体改变,合同期三年无试用期,工龄延续,于2011年11月辞职,但公司不通知我便不发放11月工资和其他报销,原因是在2010年底工作期间我接新岗位因与原职位人员工作交接时未核对原历史数据,导致公司少收几千
我是一家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木制品分公司的木工车间主任。去年中旬,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扣除我20%的工资。当时,分公司的总经理代表我们管理层签定了一份合同。合同的大概内容是到去年年底如果效益仍旧不好,扣除的20%工资将不返还。可是,去年十月份左右,原总经理因某些原因被辞退。期间换了2任总经理,也没有补签协议。
刚毕业,在一家设计公司做了一个多月了,公司不重视也不管,任自生自灭,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可以不给工资吗?怎样维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