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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扣除我20%的工资,我该怎么办呢?

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扣除我20%的工资,我该怎么办呢? 我是一家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木制品分公司的木工车间主任。去年中旬,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扣除我20%的工资。当时,分公司的总经理代表我们管理层签定了一份合同。合同的大概内容是到去年年底如果效益仍旧不好,扣除的20%工资将不返还。可是,去年十月份左右,原总经理因某些原因被辞退。期间换了2任总经理,也没有补签协议。现在要过年回去了,总公司仍以效益不好为由,不仅不返还扣除的20%工资,连12月份和1月份的工资也不发给我了。
请问,总公司那样的做法合法吗?我能要回我被扣除的工资吗?我该怎么办呢?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e_她(福建-漳州)
提问时间:2012-01-09 15:0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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