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请举例说明
我姐姐因为我父亲在一艘跑县内短途客运的小船上工作时摔倒住院的事情,到码头找船主商讨医疗费和补偿费事宜,但船主在船上不肯出来相见。我姐姐因情绪激动,几次动手去解开了一段拴住船的绳索,后被安全管理人员及时制止了,所以船未受任何影响。后船主老婆回来,双方发生了抓扯,后船主报案,公安机关先进行了调解,但没有
离婚案中女方(被告)有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我该怎么办?
如果申请财产保全得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存款全在她手中,她的名。她现在在法院不承认有共同存款,我手里根本没钱,没法担保,所以也就无法申请财产保全。那如果她一直隐藏或转移存款我该怎么办?没办法了吗?我无法提供证据啊,银行不会让我去查。那我上诉时申请中法调查存款可以吗?因为她有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
在工地上向自己及自己的车辆泼洒汽油的行为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在工地上向自己及自己的车辆泼洒汽油的行为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国家公务员酒后驾车撞死2人后逃逸中又撞死2人后又一次逃逸,并且在公交车站附近,又负全部责任。(具体在百度上搜9.6日襄阳车祸案]
有一个醉酒乘客乘坐出租车时耍酒风,将司机从车上拉下来,自己将出租车开走,造成三车相撞,直接经济损失三万余元,无人员伤亡。事发后经检测该乘客每百毫升血液含酒精95毫克。
2004年7月4日,某区公安分局雇用的治安联防队员刘某在办公室发现正在等候传唤的自己的仇人李某,并对其进行了殴打;虽经其他在场民警的劝解,李某仍受轻伤。 问题:(1)刘某的行为属于何种行政行为?为什么?(3分) (2)李某可否要求行政赔偿?为什么?(3分) (3)法院是否受理李某的起诉,为什么 李某可以要求行政赔偿吗?法院
男方和其朋友上演父与子戏码,逼迫女方引产。后又失踪。女方寻人未果在7个多月时引产。引产后男方至今音信全无。男女未婚。请问可否起诉要求赔偿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 男方以欺骗行为冒充家长,双方都是成年人。且男方未负担医疗费。女方在引产中由于胎儿过大造成外阴撕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