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我有一个家政公司于09年12月,通过法人变更的方式转让给了新法人,营业执照变更顺利通过,但去办理税务变更的时候,因为新法人把发票本给弄丢了,被税务部门告知:必须要登报后才可以办理变更事宜,一年以后,新法人快递过来一张委托书(内容为:我全权委托新法人到税务部门办理法人变更事宜,我在上面签了字),后来新法人告诉我,一切办妥。 前不久,我又申请了一个营业执照,去办理税务登记时,却被告知:我之前的那个税务登记法人未变更,而且成了非正常户,面临着大金额的罚款和繁琐的登报手续,在这件事情未解决之前,我不能作为法人去办税务登记事宜,所以,办照中断,现在新法人已经无法沟通,税务所曾经通知新法人履行变更义务,但新法人称:该执照已经不使用了,所以也不想继续履行变更义务。 我的问题如下: 1、这件事情对我有什么负面影响?对新法人又有什么负面影响? 2、登报、和相关的罚款该由谁承担? 3、我该怎么正确处理这件事情? 4、我能否要求新法人赔偿我办照中断的相关损失? 5、我的住址是闵行区,新法人的住址在松江区,执照注册地是在 问题补充:这个公司转让的过程中,产生过转让费的纠纷,后来在松江法院调解结案,我胜诉,松江法院应该有档案资料备份,不知道现在还需要这些资料吗?如果需要的话,两年前的资料该如何向法院索取?急急急
03年开了一家小公司,由于生意不好05年头委托一家中介代为转让给别人了,我看到工商的手续已办理企业已经更名法人也已换,自己就外出打工了。前不久回来听朋友说看到过失踪纳税人的公告,由于这些年一直在外地,电话也已换过,回来也找不到原来那家中介了。我还是很想去税务补办相关的注销手续,可苦于年限已久没有相关的资
物业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登记通知书是在2007年2月份,和业主签订合同是在2007年4月30日,签合同用
物业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登记通知书是在2007年2月份,和业主签订合同是在2007年4月30日,签合同用的名称是变更前名称,请问此合同是否视为无效合同? 如果是无效合同,法院是否支持物业追缴物业费和滞纳金? 我是否可以要求物业退还之前交的物业费及利息?谢谢,请给个确切的回答,感谢! 那物业的种种不作为,欺骗,很多承
如果没有做变更登记,我在中途可以退出拿回我最初投入的资金吗? 我用钱入股,买了他的股权,那么我股入的钱是公司的还是他个人的,他可以随意用吗? 个体户没有股东,那我用钱买的股权有法律保障吗?
你好,想请问下我有一公司在08年9月做了股权的转让,并在交易所做了公证,但受让方在当时只做了营业执照的法人变更,但没去做国地税登记证的法人变更,因此国地税登记证法人还是我们转让方,法律上有没规定由哪方去做变更?如果该公司在转后税务变成非正常户,该法律责任由谁承担?
您好!本人所在公司为国有性质,现与另一家公司合作开发一个项目并成立项目公司。现我公司需要增持项目公司股份,由于控股公司股权变更需要履行上报手续,为简化程序,打算以协议方式规定股权的增持而不经工商部门审批。请问:两种增持方式的区别有哪些?在项目公司收入与税收方面是对本公司有影响?这种方式是否合适?
私人企业,现新旧法人代表经协商,一致同意:1、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等均不做更改,只是公司法人代表由张三和李四变更为王五和赵六。2、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代表王五赵六承担,张三李四对公司的债权债务免责。
因本公司转向外地发展,转让执照。公司账目清晰,无债权债务纠纷,可以为其变更内容。有意者请与我联系,价格面议。(无心者请勿打扰)
我在法人变更后,原公司进行转让所发生的经济纠纷,责任算之前的法人吗?
在2010年我的合伙人A开了一家健身会所,他出资金,我负责经营管理并且为法人身份(我们约定在投资成本回收后,给我20%的干股,之前我以固定的工资)。在我还是法人期间,我与一位做美容行业的经营者进行合作,将他的美容项目引进会所内,合作协议也是一年一签(截至至2012.2.28),协议中也提到2点:①若合作期间健身房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