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十里河租了一个商铺,租赁时是以餐饮使用的条件租赁。已签署租赁合同。现在发现房屋配套设施无法餐饮使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问题,第一,房屋为三家共用一个出入门,当初商家答应给我们一个广告位,合同上没有体现,但在中介口头答应给我们,现在我们去市容市貌报批,称我们这样的门面不符合挂广告的条件,无法挂广告。 第二,该房屋无下水管道,开餐饮店必须要有下水管道,无下水管道是否意味着该店面不具备开餐饮的条件,现房东称可以从别处接,但是房东又不负责接,我们不是房东,从别处接需要通过别人家商铺,是否同意还不确定,房东是否需要帮助把排水管道接到商铺。 第三,排烟管道也需要从别的商铺接,这个是否需要房东去帮忙协助沟通。 第四,该店面的电量也不够使用,我们使用需要扩容,但是该房屋所属物业对电量扩容这块收费高于市价十倍,及其不合理。 基于以上问题,我们是否可以提出解约?相应损失各方承担一部分。 如不具备解约条件,房屋的下水,排烟,广告问题是否需要房东出面解决,在解决这些问题的所用时间的房租是否需要房东承担? 如果走司法程序,我们解约成功的几率有多大?
今年年初我转租过一间商铺,付了转让金,签署了一份转让协议(房东和前业主均签字),协议上注明我享有余下一年零八个月的经营权,转让金里含八个月房租及好处费,即我十二月份还应交余下一年的房租,现在房东要求交第三年房租涨到第二年的两倍,我们的转让协议并没写明第三年的租金是多少,当时只口头协议说前两年均是随行
本人于2012年租赁一套商铺开店,装修费花了十几万,另加盟了几个高端品牌在经营,现在房东将商铺卖掉了,新房东要收回商铺自己使用。请问我应该怎样理赔?
房子在正常到期的情况下退租,房东也验收了房子但是拒绝退押金,去法院还无法立案。
本人于2012年4月21日于房东签订一年租房协议,在此期间房租水电费都是按时通过网银转帐交清,在合同到期之后还和房东协商多延长住了3个月,在2013年7月25日的时候办理退房手续,家私电器对方也当面使用清点确认没问题了,可房东当天以太晚无法取太多现金为由约第二天再退押金。 第二天我们再联系时就不接电话也不回信息
关于商铺出租合约没到期但因个别原因商铺无法继续营业,房东拒绝
关于商铺出租合约没到期但因个别原因商铺无法继续营业,房东拒绝退还我押金怎么办
商铺小产权纠纷一房二卖暂时无法营业 二房东不知情租户要求退租赔偿损失
事先二房东不知道有产权纠纷本想自己干 还交了转让费六万 但是因为加盟商间装修纠纷没有干 于是口头征得大房东同意一间分成两间租出去 但刚分租出去 突然又冒出个房东不让营业让交租 两租户都要求二房东退租赔偿装修等损失 二房东也是受害者 需要退租和承担租户的损失吗?协商产权纠纷影响多久生意免多少租但是租户不同意要
商铺店招按物管审核做后,物管以高度不够要求重做,后停电,生意无法运行,商家可否终止铺面租赁合同
商铺店招按物管审核方案(方案高度0.7米)做后,物管在审核时高度未交待说作到二层窗台,如果做到二层窗台,高度要做到1.4米,施工完毕后,物管以高度不够要求重做,后停商铺的电,我们商家是卖彩票。生意无法运行,商家拆除店招,物管才来电,连续停了4天电,商家可否终止铺面租赁合同?如果商家终止租赁合同,可否要求退
我是租用商铺的,但是在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房东将房屋以及土地变卖给新的房东,新房东需要拆了重建,要求我们一个月内搬走,但是合同还有两年才到期,这种情况下我是否能得到赔偿,已经应该怎样索取赔偿?
商铺租赁,交付的商铺没有达到预先的要求,导致会有后遗症,出租
商铺租赁,交付的商铺没有达到预先的要求,导致会有后遗症,出租房不肯签一个保证协议
我想咨询,我是中介公司的,签的租赁合同,房东现在要求解约,中
我想咨询,我是中介公司的,签的租赁合同,房东现在要求解约,中介费我们用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