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房子在正常到期的情况下退租,房东也验收了房子但是拒绝退押金,去法院还无法立案。
房子在正常到期的情况下退租,房东也验收了房子但是拒绝退押金,去法院还无法立案。 本人于2012年4月21日于房东签订一年租房协议,在此期间房租水电费都是按时通过网银转帐交清,在合同到期之后还和房东协商多延长住了3个月,在2013年7月25日的时候办理退房手续,家私电器对方也当面使用清点确认没问题了,可房东当天以太晚无法取太多现金为由约第二天再退押金。
第二天我们再联系时就不接电话也不回信息,我们再返回原租处的时候发现门锁已换,再两天联系无果之后我们发最后一条信息说要去法院起诉他,他才回复说,让我们自行去起诉,他说有我们于别人合租的证据,可以不退我们押金,我们让他提供证据,他说要在法庭上才拿出来(这本是子乌虚有的事情)所以我们根本不怕他所谓的证据,于是我们就去法院立案。
到了法院,法院说我们拥有的当时通过中介提供的租房合同、房东的亲笔签名押金单据都仍然无法立案,需要我们提供被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于时间太久无法找到被告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在亦不可能要对方提供得了,福田区人民法院说没有对方身份证复印件就无法立案。
打电话给110,他们说这种案件不受理,让我们找居委会街道办,街道办又回应说他们不是执法部门只能负责协调,但是房东根本不肯配合协调,那么我现在就非常不明白,因为这个莫名其妙的房东单方面自己所谓的证据,在根本没有任何证明可以证明我违约的情况下,他就可以不退我押金,而且我还无法立案根本找不到能处理这件事的部门,难道只因为我没有房东d身份证复印件,我这11400元人民币的押金就没有任何司法程序可以帮我追逃回来??
我不明白我的当时签订的三方合同的时候,在合同上面是留了房东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的,管理处方面也证实了这个物业确实是他名下的,普通人是绝对不可能去找哪些部门要得到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但是法院不是可以通过司法手段来帮们得到这些信息吗??如果所有诉讼都是要准备好这准备好那各种完美的资料,那么还会产生纠纷吗?
我做为一个合法的、纳税、无任何不良纪录的良好公民,连最基本的权益受到侵害都没有地方可以申诉,请问所谓的法律公正在哪里??到底什么部门可以管我的事情?希望相关部门不要到处踢皮球。
我如何才能通过正当的司法途径拿回属于我自己的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onego(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7-30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