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1997年拆迁前我和妻子还有儿子住在父亲的私房里,并且拥有户口,房子的产权是父亲的。母亲在1993年去世。后来拆迁后,私房按政策每个人有6个平方的外贴平方。我们拆迁后分得3套房屋,我弟弟一家,我们一家,还有父亲分别住一套。房产证上仍然是父亲的名字,但搬进新家后父亲就以房屋赠与的形式公证给了我,但一直未过户,已经住了十几年。现在父亲想要要回房子给哥哥的孩子住,我们之间出现矛盾,我该怎么办?请问我们一家三口是否有居住权?十几年的公证是否有效?还有母亲拆迁前已去世,他的份额我有吗?
关于房产的遗产公证问题,很不公平,请各位律师达人们帮帮忙,我还有办法吗?谢谢了!
我父母今年相继因病去世,留下一套80平米的住宅,但是他们在1999年的时候就已经将此房赠予了我弟弟的儿子,也就是他们的孙子,并在当时到公证处公证过。这件事情我完全不知情,是在他们去世后我弟弟才说出来的,所以在这件事情上我觉得对我很不公平!我去过公证处查明了却有此事,但是我又听说公证超过9年的就会失效,不知
咨询一下,求各位帮帮忙!关于无锡塘南招商城业主物品失窃赔偿的问题。
去年,我在无锡塘南招商城买了个铺子,就在半年前,我的铺子遭到小偷偷窃,损失过万,本来打算和市场打官司,可听律师说,招商城是由政府引资建设,和其打官司是不可能成功的。一审也败诉了,现在我不知道怎么办,求各位朋友帮我想想办法。谢谢了!
我表弟得了挺严重的病住院治疗,这个病需要分期治疗,在A医院住了一阵子,于2007年10月10号出院回家,过了几天,又去了B医院进行后期治疗,直到治疗结束,我舅舅才知道表弟于2006年10月7号参与买了学校集体办理的“学平险”,于是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事宜,但是保险公司只承诺报销在A医院治疗的部分费用(在A医院共花费2万,
我在公司已经几年了,最近到了合同续签的时候。前几天,人事部给了新的劳动合同,在“计时工资上改为:900元/月。”(我们去年签的是填写是全额工资“2500”),问了人事部,说是在年前已经改变了公司的薪酬制度,填写的“900元/月”是基本工资(合同上未有显示我的岗位津贴和其他津贴。)。 问题是:公司一直在说调整薪酬
甲方三人邀请乙方一人喝酒,乙方先与甲方喝了一杯,然后甲方再次要求乙方喝酒,乙方拒绝再喝,便独自走开,但甲方不让,追到要乙方喝酒,双方产生争执,甲方三人先动手殴打乙方,由于乙方一人势单力薄,情急之下将兜里的小刀拿出,在扭打中划伤甲方其中一人,身体表面划伤52公分,无生命危险。其余两人身体轻伤。目前甲方伤
我公司名称叫XX集团(一下简称总公司)江苏XXX公司(一下简称分公司)。是XX集团在江苏的一家产品代理公司亦是分公司。说白了就是我们是总公司的代理商,在注册公司的时候总公司也是股东之内,但是有名无份,我们分公司是自负盈亏,每年都要与总公司结账。(就是平常说的代理)我分公司会在销售中不定期的给总公司汇款(有
我想咨询一下,房产证的名字是我父亲的名字,土地是我父亲买福州市城中村的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购土地收据也是我父亲的名字)但是由于当初缺钱,房子的一半是我爷爷盖的,另一半是我父亲盖的,原先是我爷爷奶奶住的,后来我小叔叔也住进来了,由于后来我小叔叔车祸死了,就剩下我叔叔的儿子跟老婆住了,后来我爷爷也过世了,(但是由于
关于机动车没有交强险没有定期做安全技术检验,出险后的理赔问题,请各位律师帮帮忙
摩托车由北向南在机动道正常行驶,被由东向西穿横道的三轮汽车撞倒,摩托车驾驶员左小腿粉碎性骨折,经鉴定属十级伤残。摩托车坐车人左膝盖粉碎性骨折,左足舟状骨骨折,三轮车无人受伤,摩托车受伤二人共记花医疗费用四万元,经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三轮车主责,摩托车次责,摩托车证件齐全,有强制险,三轮车没有做定期安全
今天去买笔记本,看好了钱也付了, 但是笔记本有问题(在卖家店内),卖家就说第二天给我换,可是第二天没有一样的货了。 我要求退款,可是卖家不同意。 请问我可以退款么? 帮帮忙 谢谢~
我家是动迁户,我的户口一直跟父母在一起,结婚后也没有单独立户,我2007年登记结婚,2008年父母的房子动迁,我因为户口跟父母在一起,也分了一套房子,只是一直到2012年,这个房子才办上产权证,这个产权证的名字是我的,那么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如果我单方面赠与父母是否可行呢?恳请律师帮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