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6年5月进单位上班,一直到2012年3月,单位突然通知我说要解除劳动合同。本人并没有在工作中违法相对应的单位制度,也未给单位造成损失。工作近7年,期间单位每年年底补签一副单位自己制定的劳动合同一副,且没有给我们给副本,也未缴纳三金,请问我能申请得到什么补偿?
我今年8月11号进了深圳一个五金厂,到现在刚做了3个月。昨天厂里突然贴出通告说我们被辞退,辞退的理由就是厂里的效益不好,要我们明天[11月15号]去财务部门结算工资。到现在还没有签定劳动合同。 我想知道我们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被无故辞退,劳动法是怎样赔偿的?找什么部门投诉? 问题补充:厂里不但没有和我们签
本人在广州,与上海一家服饰公司签订在广州工作的劳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2个月,从3月25号到5月24号。于5月22号(周五)晚上八点多接到公司辞退我的电话,理由是公司要撤回上海。并通知下周一去公司理清一些琐碎事宜。我曾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被遭拒绝;续而要求公司赔偿,也遭到拒绝。 在职期间公司并未为我购买保
领导突然叫我不用上班了。合同还剩下四个月。如果是计件工资该怎样赔偿!平常我的工资条上只有计件工资,没有基本工资。但是过年那一个月我只上了几天班,那个月的工资条上却有基本工资+计件工资。请问厂方应该怎样对我赔偿。是否还有一个月的代通知金赔偿
我是03年进的公司,开始几年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05年开始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明年我就到了退休年龄,今年的合同是年底12月到期,如果合同到期了,公司不跟我续约,需要支付我多少赔偿?还是说因为合同到期,公司不用补偿? 如果可以补偿,可以依据哪一条劳动法条款向公司提出补偿?
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已经工作快一年半了,可是就在这个月,公司以我不适合这个岗位为由将我辞退,请问我可以申请经济赔偿吗?可以的话是怎样计算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