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10月份突然改制,当时我不想再干了,但是没有合适的地方。去年底,联系一个新单位,想跳槽。但是,旧单位董事长不愿放。春节后我把辞职报告交给我部门主管领导,他说上交,然后就没有去上班(因为春节前就和主管领导谈过离职,工作已经安排好)。现在已经快一个月里,单位还是拿着我的档案甚至职称证书。我突然发现自己没有任何关于辞职的人证、物证。问题是,现在我该怎么办,我该如何获得辞职的证据。
我与现在与一家上市公司签了竞业限制协议,若辞职,我该如何向用人单位补偿。是辞职前、辞职中、还是辞职后?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因为有可能在竞业限期内我还会到相同行业工作。作为上市公司,商业秘密是算公开的吗?若用人单位不支付补偿金,我又进了与用人单位同行业,我算违约吗?
我准备向公司提出辞职,但不清楚,如果我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辞职,那么就30天的工资如何计算? 例如,2011年3月底我向和公司提出辞职,30天后即4月底,也未满自然月一个月,公司应该支付我多少天的工资,其中是否包含2011年4月的三金呢???
我从1998年开始在单位工作,到现在已经连续工作13年了,现在单位共给我缴纳了2年零4个月的养老保险,单位今年未给续签合同,理由是单位迁移,让我写出书面的辞职材料及要求,我的问题是:1.我没有足够的证明在单位工作了13年,但是确实发生了事实劳动关系,如果我提出辞职申请的话,能否要求单位为我补交前期近11年的养老保
我是2009年4月到的一家公司做销售工作,到现在也没有签订合同、社保也一直没有购买、每月的工资也会推迟一个月才能发、销售提成还会按未回收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一/天的资金利息来扣,请问我辞职后我可以提出要求双倍工资补偿和社保补交吗?销售提成扣资金利息合法吗?
员工与企业签订了培养协议,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提出辞职,培训费用的赔偿金额如何计算?国家有没出台具体的
与公司签订过培养协议,培训费用约定的金额为4万,但是培训是一个长期规划,实际发生的培训费用不足1万,现在公司要求按培养协议的4万进行赔偿,请问对于具体赔偿金额的计算国家有没有指导细则或实施办法?谢谢各位!
员工合同期未满7月12日提出辞职,要求7月15日就不来上班,按规定应该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实际应该到8月10日才能不来上班。请问如何计算工资?公司能否对其要求赔偿或者有所制约?
本人于05年7月在现单位(连锁超市总部)入职,在试用期内,于05年9月被外派至现单位下属的外省市工作,现单位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由于新劳动法于08年1月1日实行,现单位在07年12月与我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05年7月至12年12月31日,但由于本人在11年6月发生医疗费用报销时,发现现单位一直未给我缴纳社会保险,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