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结婚六年,因丈夫在部队服役,其家人从未在生活和经济上帮助过我们,孩子也一直由我父母帮照顾,丈夫的父母从来不来看望孩子,还四处造谣说我不给孩子他们带,骂我抢他们的儿子,在丈夫面前用很过分的语言谩骂我,还将我和女儿赶出他家,丈夫非但不阻止他父母的无理取闹,还跟着一起骂我,逼我离婚。丈夫的嫂子还在丈夫父母和姐姐的撑腰下私自撬开我的衣柜,并把锁头丢弃,我是事后才知道的,知道情况后我很气愤,又想起丈夫和他家人对我和女儿的无情,悲痛欲绝,精神受到巨大伤害,导致产生严重抑郁症几次想自杀,还因此发生有其他多种疾病因丈夫一直闹矛盾伤害我至今未得到治疗,我现在想起诉离婚,请问我能否向法院申请要求丈夫付精神损害赔偿或医药费以便离婚后治疗?
甲男与乙女谈恋爱不成分手,后乙女听说甲男准备结婚,心理失衡,对甲男进行多种形式的侮辱诽谤,但因各种因素,甲男仅获取如下资料: 一、乙女散发诽谤甲男的书面文字材料(其上所有内容与最后落款的乙女名字均为打印)一份,接到此材料的多人中仅有一人愿意就“此材料是由乙女本人亲自散发”而出庭作证; 二、甲
丈夫跑的不在妻子能否要求精神赔偿{有医院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已经将家庭暴力界定为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其他手段就是丈夫跑的不在 伤害后果就是妻子精神有问题
我爸爸在亲戚开的工厂喷油漆7年多了(2002年5月至2010年3月12日),今年老板因为急着赶货,要开工,就开车去我家里把我爸爸接到工厂,开工第一天后,我爸就觉得不舒服,咳嗽、胸闷、身上没力气,于是去医院看病,结果打了3-4天针,没有好转,反而加重了,然后老板把我爸爸送到另一家医院,医生要求住院,插氧气住院4天后,
我于2009年10月7日被人暴力抢劫受伤(法医鉴定为九级伤残),在今天的行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中,我提出了被告赔偿我住院的医疗费24500元,但对方律师说被告只承担我在单位没有报销的部分,合理吗?还有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营养费怎么算?另外由于我在被抢劫受伤,腹部留有20厘米的伤疤,直接影响夫妻感情,致使我于2010年2月8
婚介所泄露当事人隐私给厉害关系人,以什么理由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这种情形法院会受理吗??
我的朋友在得知丈夫外遇,一气之下跑到婚介登记,并签了合同,缴纳了服务费。其丈夫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提供了当事人在婚介个人信息登记表的复印件,庭审中其丈夫解释了登记表是从婚介所复印而来,是因为他母亲和婚介负责人是老同事关系,婚介所这样的行为是否可以以侵犯个人隐私要求精神损害的赔偿呢?这样的情形
我是一名老师,05年来的现在这所学校,但我的学校很不公正。07年来一新老师,当时有再有一个月就生孩子的老师,可结果把我教的其中一个班的课拿下给了新老师。08年我下半年教新高一,结果我教一个班,按我的资格水平和成绩都是是可以教两个班的。后来我一气之下,提出不教课。结果我的家人反对,我重又向学校提出教课,学校
孩子被几个成年人(其中一个是政府干部,一个是电力局职工)殴打致伤。如果公安机关处对方以拘留,受害人还能够要求医药费和精神损害赔偿吗?
13岁的女生发生车祸,左小腿骨折,无手术,未伤残,伤情稳定,已出院,康复情况良好,现起诉至法院,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官调解时,明确表态: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可能考虑补偿一部分精神损害费,请问这合理合法吗?有法律依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