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能否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能否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我爸爸在亲戚开的工厂喷油漆7年多了(2002年5月至2010年3月12日),今年老板因为急着赶货,要开工,就开车去我家里把我爸爸接到工厂,开工第一天后,我爸就觉得不舒服,咳嗽、胸闷、身上没力气,于是去医院看病,结果打了3-4天针,没有好转,反而加重了,然后老板把我爸爸送到另一家医院,医生要求住院,插氧气住院4天后,我爸最终还是因呼吸衰竭,去了天堂整的家庭(2010年3月19日,我爸爸48岁还不到)。在工作的7年多里,亲戚(老板)没有带我爸爸去医院检查身体,也没有给我爸买工伤保险,工作环境也差(我只要放假有空,就都在工作间帮我爸爸搬运东西,呆在那里不到30分钟,我就流清鼻涕,眼睛喉咙也难受,不光我一个人,厂里其他员工也是一样的感受),没有提供任何安全保障,就连口罩都是员工自己去配备。刚出事时,那老板说他会负责的,但是在我爸爸的丧失办完后,他又跟我们说:“我没有责任,跟我不用谈赔偿,出于人道主义,我给2万补偿你们,要谈赔偿的话,那不可能......”, 我们光在医院的费用就花了2万3千多,再加上丧葬费,差不多就是3万了。妈妈在精神上还受到了极大的打击,每天都睡不好吃不好。(在厂里,我爸爸除了喷漆外,记账也归我爸爸管,但是不算工资)。我去了劳动局,那人说不是工伤(24小时内死亡才算工伤),去职业病防治院,医生说人不在的,紧凭化验单判断不了是职业病(白细胞特别高,接近30,怀疑白血病但不能肯定是白血病,医院没有做骨髓穿刺)。 我爸爸本来在2年前年就打算不喷漆的,他觉得身体越来越不行了,最近几年里反复的出现类似感冒的症状,不管是什么季节,咳嗽、胸闷等都非常频繁。但是那个黑亲戚找不到技术好的的喷漆工,就死拽着我爸爸不放,每次过年回家,老板都要扣掉一部分的工钱。我爸爸今年出事的时候,老板没付医药费,只把2008年欠我们的1万拿出来付医药费。
我去了市级工伤认定科和区级工伤认定科,他们都不接受。区级的说:“法律上定的是48小时之内,你这个住院4天不算工伤”。市级的说:“实际上我觉得这个48小时不合理,因为呼吸机是可以延续生命的,但是如果我把这个认定为工伤,那老板万一起诉我,那我怎么办”。
工伤认定这么难,那我们能否以人身损害起诉工厂?法律支持吗?赔偿大概怎么算? 先谢谢了!(7年多里,老板没有给员工签合同、没买社会保险、没有检查过身体)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hymyf……(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0-05-31 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