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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能否提出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能否提出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我是一名老师,05年来的现在这所学校,但我的学校很不公正。07年来一新老师,当时有再有一个月就生孩子的老师,可结果把我教的其中一个班的课拿下给了新老师。08年我下半年教新高一,结果我教一个班,按我的资格水平和成绩都是是可以教两个班的。后来我一气之下,提出不教课。结果我的家人反对,我重又向学校提出教课,学校同意新学年给我安排课。结果新学年又让我去支教。学校说支教结束后就回新高一,也就是今年。结果今年学校又没有给我安排课。我现在的精神压力很大。我觉得这些次不公的待遇给我带来了物质上的损失,同时也对我构成了精神上的打击和压力,甚至造成身体上的不适。另外我觉得教课是我做为教师的权利,我的基本功都很好,没有任何问题。不知道我能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roya(吉林)
提问时间:2010-08-13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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