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有五个孩子,三男二女。母亲早逝。早年父亲单位福利分房,以长子长媳长孙女、二儿子、小儿子及父亲本人六人分得一处三房房产,父亲口头承诺将来三子一人一间。其后迁入户口五人:父亲、长孙女(代表长子),二儿子、小儿子,并实际居住。之后二子结婚迁出,长孙女外地上大学迁至学校作集体户口,小儿子结婚生女。房改时屋内户口四人:父亲、小儿子、小儿媳、小孙女(小儿子生),并实际居住。房改款父亲问各子女借款并之后归还,产证为父亲一人姓名。之后长孙女学毕户口及人迁回,婚后户口及人迁出。不久父亲去世,因小儿子至房产交易中心改产权名引发遗产诉讼。目前房屋内居住人为小儿子、小儿媳、小孙女(小儿子生)。目前需父亲五个孩子公证遗产分割。请问五个孩子对该房产各拥有多少权力,该如何划分。
我想打官司,有关遗产继承的,我父亲和我母亲在我三岁的时候离婚了,后来在深圳和另外一个女人在04年结婚了,后来在07年在深圳买房子了,是贷款形式的,我父亲在09年6月去世了(肝癌,未留遗嘱,房子到现在确认未过户) ,请问关于房子我是否有继承的权力,3岁的时候父母离异,我判给了母亲,主要是当时父亲外面有这个女人
各位律师好,我想请问一下,遗产分割协议上未明确指出一式几份的情况下,但事实是一式四份的,当事人三份,证人一份,具有法律效力吗?另外,如果必须要写的话,在打印好的遗产分割协议上手写补充上“本协议一式四份,当时人各持一份,证人一份”,并在这句话上按指纹可以吗?
律师您好:我在父母双往后花了三万元用父亲的名字买下单位福利房一套,现在姊妹要求平分我的房子,请问他们有权利分割我的房子吗?如果必须分是按照我当时买房所花费用的三万元,平均分配还是现在房屋涨价后的现在的价格分配?期盼您的回答,谢谢!
律师们,您们好!现有一问题,父母有一套商品房,膝下有七个子女,两个是送人的,但有血缘关系。现如今,打算起草一份遗产书,在父母百年后,要分割给子女。但只想分割给膝下五个子女,两个送人的儿女不能分到房产。该如何写,草拟呢?格式、日期要怎样写,才能具有法律性呢?求解,加急哦~非常感激!!!
您好,我家一处为近百平米的平房,是爷爷奶奶名下共有的私房。爷爷先去世,继而奶奶去世。现在房产证的名字仍为两人,没有过户变更。爷爷生有三个儿子,其中老大是与前妻(病逝)所生的孩子,老二和老三是再娶后,即奶奶的两个儿子。现在老大也病逝,他有两个女儿,均已嫁人。(附:老大在其父亲再娶后,与之断绝来往,没有
1、大儿子提出青岛房子属于赠于,自己未满18岁,要求重新分割遗产,是否有道理?只付一年的抚养费可以吗
老公有2个儿子,大儿子17岁,小儿子5岁。3套房子。 1、2000年与前妻离婚,离婚协议写明青岛房子的属于我的一半产权归大儿子。房产证在前妻手中,(房子租出),未过户。 2、2000年交房款又买一套房子,2002年再婚,2005年发房产证,2006年生小儿子。 3、2007年又买一套房子。 老公立遗嘱: 1、 青岛房子属于我的一半归
夫妻原配男方意外死亡有一女孩,后来女方改嫁时说孩子他带,之后变卦孩子不戴了,现在孩子归奶奶所养。请问孩子有继承夫妻财产吗?如果没有她应该承担多少抚养费,到什么时候。谢谢 如果她把孩子带走请问奶奶有义务给抚养费吗
父母都已经去世了,村庄面临迁移。父母留有旧楼一幢。窑洞十余间。 家里我们兄妹一共四人,由于兄妹四人常年不在老家居住,所以舅舅一家便一直在里面住着,已经住了有十余年了。 该楼的产权证上的产权人为我去世的老母亲,母亲去世后也未曾更改过。家父家母并未留有遗嘱。 我大嫂、侄子和侄媳妇及侄孙女一共四人皆为本村
老房拆迁后,老人生前与三儿子一家住一户,而大儿子一家独住楼下一户。 多年来,三儿子一家时常不在家 可以说老人生病都由大儿子一家来照应,左右邻舍都耳濡目染,直到老人一年不如一年。 但楼上的房子没有经过全家的允许早已过户给三儿子,这样该如何处理?如何合理分配这套老人生前与三儿子一家从老房子搬迁至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