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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遗产分割

遗产分割 父亲有五个孩子,三男二女。母亲早逝。早年父亲单位福利分房,以长子长媳长孙女、二儿子、小儿子及父亲本人六人分得一处三房房产,父亲口头承诺将来三子一人一间。其后迁入户口五人:父亲、长孙女(代表长子),二儿子、小儿子,并实际居住。之后二子结婚迁出,长孙女外地上大学迁至学校作集体户口,小儿子结婚生女。房改时屋内户口四人:父亲、小儿子、小儿媳、小孙女(小儿子生),并实际居住。房改款父亲问各子女借款并之后归还,产证为父亲一人姓名。之后长孙女学毕户口及人迁回,婚后户口及人迁出。不久父亲去世,因小儿子至房产交易中心改产权名引发遗产诉讼。目前房屋内居住人为小儿子、小儿媳、小孙女(小儿子生)。目前需父亲五个孩子公证遗产分割。请问五个孩子对该房产各拥有多少权力,该如何划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xj88(上海-静安区)
提问时间:2012-02-25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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