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休产假期间,单位(是分公司)撤销了,公司给大家的安排是要么公司帮忙安排工作(去外地的其他分公司或去合作单位)要么作赔偿解除合同关系。本人因刚生完小孩,不是很急迫工作的事情,就选择赔偿,公司说按我工作两年赔我两个月的工资。我是想问除了这个大家都有的工龄赔偿,我这种情况有没有权利要求公司赔偿我至哺乳期结束呢?
大家好! 事情原委:我老婆在某公司上班已4年之久,今年怀孕,预产期是明年4月18日。由于身体反应太大,尿检中酮体+1,属于重度呕吐,因此我老婆就请假回家休息了,因为是朋友开的公司,我今天问起他老板,以下是我们的对话: 他老板刚开始说:按离职处理。 我说:有没有产假 他老板说:产假是在职人员可享受的
本人因无北京户口公司未给上生育保险,公司规定不论有没有生育保险公司只负责开25%的工资,扣除社保公积金等仅剩几百元,请问这符合法律规定么,我属于晚婚晚育按照国家规定我应拿到多少的产假工资,如果走诉讼程序最终能否由公司负责全部工资(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麻烦提供一下具体法律规定的相关条款,谢谢!!!
我于2011-11-4流产,公司规定42天产假,正常是2011-12-19上班,现公司正在裁员,我的劳动合同是2011-12-31,公司人事部2011-11-30电话和书面通知我不续签了。 请问公司人事部在我休产假期间提前30天通知我不续签合同是否有效,还是从我12-19正常上班时提前30天通知我有效?我是否能获得赔偿?
我于2011-11-4流产,公司规定42天产假,正常是2011-12-19上班,现公司正在裁员,我的劳动合同是2011-12-31,公司人事部2011-11-30电话和书面通知我不续签了。 请问公司人事部在我休产假期间提前30天通知我不续签合同是否有效,还是从我12-19正常上班时提前30天通知我有效?我是否能获得赔偿?
请问下,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是否应该在生育保险中扣除?
我公司一女职工即将休完产假,公司账户已收到社保局划到单位账上的该女职工的生育保险费,今天她来领取生育险,公司要求将她休产假的三个月里公司发给她的工资在生育险中扣除,剩余的钱发给她,我想请问一下,这样是否合法?公司是否应该将生育险全额发给女职工,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是否应该列入生育险范围内?公司还应该
你好,我2008年10月进入公司,2011年9月开始休产假,假期到2011年2月份,今天接到电话公司于2012年元月要注销,请问我这个怎么赔偿啊?非常感谢
2011年9月13日做的引产,胎儿是29周+5天,公司给予50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没发,但是有生育险,生育险能补贴3个月的津贴,在产假期间,公司的工资不发符和法律规定么,我现在还有权讨回产假期间的工资么?
现在刚生产完去报销费用的时候才知道公司把保险给停掉了,我在的这家河南安阳一家私企工作了一年多,快两年了。公司这样做我该如何去处理。
公司在休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等生育基金下来,公司会在生育基金中扣除产假发放的工资,剩余的再给到我们,请问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