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前把一辆旧面包车给某私人修车店维修,后来叫店主帮忙报废,行驶证也给了他。当时没有取得修车店的收据,车子被店主私自转卖,到派出所报警,给了一张受理报警回执,并在羊城晚报上刊登了车辆和行驶证遗失声明,报停了税费、路费和保险。到现在车子已经过了15年的使用期限。但最近收到交通处罚通知书,是电子眼拍到这车子在外地违章。到车管所询问,被告知要到分局刑警大队开具被盗证明,才可以封存。去刑警大队问了,说这属于经济纠不能开具被盗证明,并说如果交通事故车主有责任赔偿。 请问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主要负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吗? (现在有当年受理报警和查询依据的回执、晚报遗失车辆声明、说明是被诈骗遗失原因的报停税费路费的单据) 根据2009年12月26日颁布的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上述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此条款?
把没有任何保险的车借给别人,出了交通事故,请问车主有责任吗?
车主的车没有交强险,也没有年审,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车主将车借给别人,出了交通事故,造成一人大腿截止,请问车主有责任吗,车主和司机谁的责任大,怎么赔偿?谢谢各位好心的人。 事故责任书已经出来了,司机负全责。
放学时间到了,学校值日教师组织学生集队放学回家。当学生路队在出校门口的公路上行走时,有一个6岁的学前班学生看见自己的叔叔骑摩托车停在公路对面,他突然挣脱姐姐的手横过公路。这时一辆旅游大巴车没有鸣叫,没有减速从后面开过来,大约是离车头3米左右的车身碰倒该学生,造成该学生两边脚粉碎性骨折。老师当场把学生送
助力车就是小马力的摩托车,卖车的称不需要任何手续,就和电动车一样。 用了一年后卖给二手车市场,没有签订任何协议。 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车主有责任吗? 现在能做些什么避免责任?
助力车就是小马力的摩托车,卖车的称不需要任何手续,就和电动车一样。 用了一年后卖给二手车市场,没有签订任何协议。 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车主有责任吗? 现在能做些什么避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