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先前是在苏州御苑精品酒店做前台,于2012/01/15正式离职(大概12/15号左右提出辞职申请的),公司于1/15将我2011年12月份工资结完,并许诺2012年2月15日结算我2012年一月份的工资,在我离职前还有19个班的加班,酒店方也答应会把这些加班换算成加班费一并结算在1月份工资里,但2012/02/15结算工资时我发现: 姓名 基本工资 社保(公司) 社保(个人) 加班费 提成及补贴 工作服押金退回 应扣款项 公司总薪金 实发工资 备注(天数) 缺勤 体检费 其它扣款 原有加班 本月加班 加班共计 吴超 1500 223 52.00 200.00 1,975.00 1975.00 19 -16 3 我很奇怪,为什么可以把我离职前的加班抵消在我离职后的日子里,请问酒店方的做法合法吗?谢谢
常务总经理审批通过了的提薪申请并转财务结算工资是否已经可以产生法律效力
工资方案部门,行政部,常务总经理,财务部,都已经审批通过,并已经转给财务结算工资,而到发工资的时候却未按这个合同发放工资,请问这个是不是已经生效?个人认为,如果到常务总经理审批直接递给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没有审批通过,还有情可原,可常务总经理审批后都直接到财务部结算工资了,却单方面中止,作为公司的行政
想请教一下:我在数月前已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当时公司以没人替补岗位为理由拖到现在。现在获批准我刚离开该公司,但却被告知要有1个月时间的交接期才能领到结算工资,之前公司并无明文规定,这是否合理?我该怎样做? 求解 谢谢
我是在**酒店当服务员的,工作了五个月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想辞职,但是领导不批准,如果不经批准擅自离岗就会扣押工资,还有500元押金,和600元的年货。明明知道单位这样做不合法,但是不知道怎么样才能讨回?还有过年加班费也不是按照劳动法规定发放的。
我是一名实习大学生,在一家药企上班后,还没转正,刚过45天培训,厂里说45天只给生活费1050,不是工资,我现在不想干了,但每月10号才给工资,我想问一下我现在提前走了我还能拿到钱吗?(45天其实就是和正式工一样的上班)还有我签了就业协议,厂里非要和我们附加1500的违约金,实习还没结束之前走了就是违约,这有法律效
我是一名实习大学生,在一家药企上班后,还没转正,刚过45天培训,厂里说45天只给生活费1050,不是工资,我现在不想干了,但每月10号才给工资,我想问一下我现在提前走了我还能拿到钱吗?(45天其实就是和正式工一样的上班)还有我签了就业协议,厂里非要和我们附加1500的违约金,实习还没结束之前走了就是违约,这有法律效
没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后,最后才一次性结算工资给我,还可以申请仲裁吗?
没签劳动合同,还拖欠工资2个月,现在才一次性结算工资给我,但提成没有结算,不甘心。 请问这样还可以申请仲裁吗?
本人2011年1月-5月,工作在岗5个月,年薪制合同已到期,并主动提出辞职,未续签劳动合同,平时每月薪水已结清,年底年薪我能要回来吗?
关于因无故旷工3天被算自离,不结算任何工资给员工..这样的规定符合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吗?
关于因无故旷工3天被算自离,不结算任何工资给员工..这样的规定符合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吗?
我父亲,原泗阳县人民检查院检察官,2011年9月18日因病去世,工资和安葬费怎么结算?应该按什么规定结算?是地方政府还是按国家规定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