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工资结算疑惑
工资结算疑惑 您好,我先前是在苏州御苑精品酒店做前台,于2012/01/15正式离职(大概12/15号左右提出辞职申请的),公司于1/15将我2011年12月份工资结完,并许诺2012年2月15日结算我2012年一月份的工资,在我离职前还有19个班的加班,酒店方也答应会把这些加班换算成加班费一并结算在1月份工资里,但2012/02/15结算工资时我发现: 姓名 基本工资 社保(公司) 社保(个人) 加班费 提成及补贴 工作服押金退回 应扣款项 公司总薪金 实发工资 备注(天数)
缺勤 体检费 其它扣款 原有加班 本月加班 加班共计
吴超 1500 223 52.00 200.00 1,975.00 1975.00 19 -16 3
我很奇怪,为什么可以把我离职前的加班抵消在我离职后的日子里,请问酒店方的做法合法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son2……(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02-16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