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婆有2个女儿和3个儿子。分别是我母亲、小姨、大舅、二舅、小舅。 家中共同拥有土地一块。母亲嫁给父亲后的几年后,母亲和父亲从外婆手中购置了其中一部分来修建房屋,购买土地的费用交给的大舅。当时只有二舅在外求学,所以不知道这件事。但二舅毕业回家后也是知道的。当时没人说什么不允许。 而且在97年就获得了使用土地修建营业房的许可证(建军房许可证)。可是在09年不知是几个舅舅中的谁提出分家,然后就想把我们(母亲和小姨)已经修建好的房屋(共四个门面)要回去两个。我们当然是不同意了。所以我想咨询下我们的房屋合法吗?房屋的归属权属谁? 请律师讲得详细些好吗!谢谢!
我05年贷款买了一套期房,今年把银行的贷款全部还清到房产管理处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但还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我应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谢谢!
我老家有一处房屋及有一前一后两个院子。8年前我家全部将户口迁到长沙,老家的房屋及院子现在保存完好,但有新来邻居重新装修房屋,未经我们同意擅自将厨房和厕所建在我老家的前院内。请问这种做法我们能不能要求其赔偿土地使用费或者要求其将建在前院的厨房和厕所拆除?另外,我们能不能将房屋的使用权出卖?或者在原来的
如果购房合同书上没有写到几室几厅,没附上户型图,没有写土地使用期限和房屋使用期限,那这算不算无效合同
关于购买二手房的几个问题: 1.购房合同书上没有写到几室几厅,没附上户型图,没有写土地使用期限和房屋使用期限,那这算不算无效合同 2.购房合同上没有列房内物品清单,中介说,可以另外约定时间再列,这样,这个清单还有效吗?
我2003年12月以前在一家县级建筑公司(国有企业)工作;2003年12月通过公开招考公务员,带着工龄调进了县级发展和改革局至今,未在企业改制。 2003年6月,建筑公司把属于自己的一块土地,卖给了一家林业总公司(属国有企业),共3亩多,用于建盖职工住房(土地费用单位支付);之后,县社会保障局又支付给县林业总公司一部分
农村集体农用土地改变为宅基地,房屋与房屋之间的巷道规划为公用地方,原土地使用权方是否还有土地使用权?
农村集体农用土地改变为宅基地,房屋与房屋之间的巷道规划为公用地方,原土地使用权方是否还有土地使用权?
单位家属楼,本来审批的是3亩地(包括楼及过道、绿地、车棚等附属设施),现在改商品房了,单位只交了1.9亩的土地出让金,剩下的没交,现在我们正办土地证那,少了的1.1亩的面积怎样给找回来(除了我们自己补上剩余的1.1亩的土地出让金外)。 房屋的土地使用面积如何算那?是按整个院落的面积算还是只按楼的占地面积算?
我的住房是2002年经开发区统一拆迁安置。并于2003年底完成修建,完成后由开发区统一办理了房产证和划拨土地使用证。现在开发区由把我们住宅楼前的土地卖给了开发商,并且土地是从我们住宅楼的墙脚为界卖的。现在开发商要围这一片土地,不给我们留通道,说土地是他们买了地。我们找开发区等部门解决该问题,都相互推诿,一会
内蒙古城镇土地使用:我家是城镇居民,使用土地2000平米。因历史问题没有土地使用证
我想知道,因历史遗留问题,我家80%土地都没有土地使用证。怎样才能申请到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关于城镇居民土地使用,国家规定每户使用多少平米了吗,如超出使用面积如何解决?(没房证是不是不给分户口) 如拆迁,怎样获得补偿 我近期去国土资源局补办理土地使用证,可是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员告诉我,没有申请表,三番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商住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一、根据这一规定《土地证》上批的是使用年限只有五十年的“商服用地”,可以建“居民住宅楼”和“居民住宅小区”吗? 二、“混合住宅楼”与“商住两用楼”有什么区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