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公司有一名已经离职员工,现在追讨补缴试用期未上保险,公司同意给补缴,在核实过程中,发现该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离职后没做减员,正好可抵充补缴的3个月。可是员工现在看见补缴数额大,他就只要求补缴社保,不补住房公积金。我想必须让他全补,我才给他补社保那块,不然就都不补。这样行吗?
个人情况说明: 2005年在北京读完****大学(建筑工程专业)并进入一家北京注册的公司从事施工管理工作,同一年户口也落在了北京。 但7月份进入公司上班即被分配到了上海分公司工作,之后社会保险上的是“上海市外来人员从业保险”,缴费从05年8月到09年4月,因5月份辞职回了北京,想换一家单位上班,但是被新单位
个人情况说明: 2005年在北京读完****大学(建筑工程专业)并进入一家北京注册的公司从事施工管理工作,同一年户口也落在了北京。 但7月份进入公司上班即被分配到了上海分公司工作,之后社会保险上的是“上海市外来人员从业保险”,缴费从05年8月到09年4月,因5月份辞职回了北京,想换一家单位上班,但是被新单位
公司试用期三个月,而且试用期不给交保险,必须满了后要自己申请才给交,这样做合理吗?试用期过后,我已经申请保险了,现在想离职,可否要求他把以前三个月未交的保险要回来,而且他们五一元旦要求我们加班,但未给我们三倍工资,只给调休一天,现在怎么要求赔偿?
我2007年7月开始在某一大型国企工作,目前因为考上研究生决定辞职,学校在外省市,我想问一下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该怎么办?我听说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呢?
我所在的公司总部是在上海,在北京刚成立的办事处,对于办事处新员工的社会保险问题,外籍非农户员工法律规定的必须上的社会保险有什么?还有是不是必须上住房公积金?请予解答,谢谢。
试用期可以申请商业贷款吗?还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该怎么申请呢? 是申请公积金贷款。。。打错了
我是09年2月份进公司的,9月份就给我转成正式工了,但是现在我辞职了,9月1号交的离职报告,主管经理都签过字了,他们说让我再做一个月,但是这一个月我不想做,就想快点走,可是他们不让我走,说要到10月5号才能办手续,然后我就跟她们将这一个月我先不上班,到10月5号再来办手续,她们说不行,如果我不来就扣我工资,就因
08年毕业了于康缘医药公司培训一个月,之后下到苏州市场做医药代表!因为市场问题没赚到什么钱,离职的时候交接市场弄得很不愉快,本身我接市场就有两个月是没提成的,而且被压了很多库存,最后反而让我给提成给别人,包括库存的提成,所以我非正常离职了!!现在档案在本地人才市场,还是挂在康缘的头上。并且住房公积金也
和一家公司签了两年的合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70%.试用期期间也没有给上社保和公积金这些东西。我现在不想转正,提出结清我的工资,并把三个月社保和公积金以现金补给我。可是公司说试用期公司没有义务缴纳保险。这好像是不符合规定的,但是我不是很清楚,找不到确做的依据,公司也坚持他们是对的。希望专业人士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