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不满一年,公司通知裁员,并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人事跟我 协商的是说,我本月没有上完一个月的班,但是公司会发我一个月的工资,然后裁员补偿给一个月的,(当时并没有说劳动法的规定: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是要额外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我也并不清楚这个法律条款)这样是不是合法的?如果不合法的话我应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各位律师好!我想了解一下关于劳动法的一些相关法律知识!问题如下:我在本公司在职已有5年
各位律师好!我想了解一下关于劳动法的一些相关法律知识!问题如下:我在本公司在职已有5年!其中岗位调换4次!如今突然接到通知,无故又要调换工作岗位,而且还是我以前做过的!我不同意调换!上面领导执意要求调换!如果我想得到法律保护我应该怎么做?
求助关于新劳动法辞职补偿问题 请问在公司上班两年了,第一年签合同的时候说第二年才交社保
求助关于新劳动法辞职补偿问题 请问在公司上班两年了,第一年签合同的时候说第二年才交社保,我现在申请辞职能要求补偿第一年的社保吗?都需要些什么?工资条几乎没存,谢谢
求助关于新劳动法辞职补偿问题 请问在公司上班两年了,第一年签合同的时候说第二年才交社保
求助关于新劳动法辞职补偿问题 请问在公司上班两年了,第一年签合同的时候说第二年才交社保,我现在申请辞职能要求补偿第一年的社保吗?都需要些什么?工资条几乎没存,谢谢
我在我们公司工作两年(合同是2014年1月—2014年12月底,2015年1月-2015年12月底),现公司裁员不和我续签合同,想咨询一下具体的补偿问题是否应该补偿我两个月的工资?其中公司在今年七月份变更法人,这是否影响到我的补偿问题?
本问题情况简介: 本人2004年7月1日入职,公司原为台资公司,2014年7月1日入职满十年,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第四项劳动报酬(一)固定薪资注明:乙方再整月依甲方规定出勤的情况下,薪资不低于5421元/月。2015年1月公司被国企收购,2015年5月经过加薪及薪资调整,本薪(即固定薪资)调整为6371元/月。
本人从06年元月进入公司。,08年开始签订劳动合同,三次续签到16年8月31日。现在合同未到期公司从1月解除合同。每续签一次合同到期后作过一次补偿【两年一次合同,补两个月的工资】现在本人应得到怎样的赔偿。
情况: 1、该员工2015年5月入职,负责程序开发,合同明确了工资待遇和2个月的试用期; 2、2015年8月底的时候,由于该员工不能胜任此岗位,被转到产品测试岗位; 3、2016年1月底,公司要辞退此员工; (此期间一直发放正式工资80%的放试用期工资;一直未办理转正手续) 现在该员工提出: 1、补差一个月工资; 2、补
2012年签订旧城改造的相关补偿协议,选取置换房屋的方式进行补偿;期间,协议因单方面原因变动,将置换房面积增加了20㎡,需要安置户多缴纳这部分费用,并按照市场价收费,作为安置户如何去商讨?此外,如果安置房交付之后,它的房产证的办理以及相关费用如:契税,户主的转移等,走何种程序最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