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0年4月8日到北京分公司上班,在2010年7月1日与北京分公司签订了一个有效期为3个月(2010年4月——7月,签署日期是2010年7月1日)的试用期合同,在2010年12月公司更换了出资 人,但公司名称什么的都没变化,在2010年12月公司要求签署一个3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010年4月8日——2013年4月7日,合同签署日期为2010年6月1日。在2012年1月杭州总公司 对北京分公司下发了一个通知,说2012年2月底北京分公司搬迁到杭州,愿意去杭州工作的待遇和职位不变,不愿意去杭州的在2012年2月10日办理完交接手续,如果在2012年2月底没通知公司 是否去杭州,而且没有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总公司视员工自动离职。总公司发放北京分公司员工工资到2012年2月底。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没有给本人交社保,工资的部分也要求员工 提供发票来冲抵。北京分公司部分员工只是在北京按照最低标准上了社保,没有住房公积金。公司目前正在准备注销北京分公司。 请问: 1、我不书面或邮件通知总公司不去杭州,也不办理工作交接,公司可以按照自动离职来处理吗? 2、我先后签了两份劳动合同,我的那份合同算真正的劳动合同,有效期3月那份还是有效期3年的那份? 3、在这里面我能够获得哪些补偿,怎么来主张我的权益? 4、如果北京分公司被注销了我的权益应该到哪去主张? 5、公司没给我上社保,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在北京补交社保,补交社保是按照我实际工资还是按照最低标准?如果总公司强制要求在杭州上社保我是否可以拒绝? 十分感谢大家!!
2009年4月8日本人的父亲通过网上招聘进入福成五丰食品燕郊肉类制品公司工作.公司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750元/月,试用期过后每月800元.2009年7月4日下午四点左右,我父亲在执行岗位工作时,也就是车间门卫工作时(因为门卫必须要给厂区的花草浇水),在没有任何防护状态下,我为了躲避37度的高温,站在门口阴凉下看管水管,怕因为水管
我家住陕西省延安市砖窑湾镇,现在正在修路,路面距离我家不到两米,而且路面高度已经高出我家窗户,严重影响了我家人的生活,而且对房屋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我母亲多次出面与政府理论,希望解决这件事情,政府只是说让我家搬走,而且不付任何责任。我们镇上很多家庭都处于类似的情况。有些人甚至因为此事被抓去拘留了一个星
【问题】1、公司提出的加班和补休方案是否合法?为什么?2、员工通过仲裁可以获得哪些合法的权益和补偿?
某公司主要经营外贸业务,近年来,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产品出口量大大降低,公司因此不得不压缩生产,时常让员工们放假回家。2009年国庆节,公司突然接到国外一份订单,要求公司尽快供货。公司总经理欣喜若狂,但考虑到要求交货的期限十分紧张,于是,他向全体员工宣布:“国庆节期间,全公司加班,完成任务后按国庆节天
我公司承包一事业单位的土地及房屋等设施,进行农业机械及零配件批零销售,合约5年,第二年该土地被政府征用开发。我公司被迫搬迁,请问我公司可申请哪些补偿?
我们那里有个水库,属于一个国营工矿公司,现在他们要征收水库下游4各村的土地,四个村要全部搬迁,这样是按照那个法律作为赔偿标准?希望可以把法律的名字也说下,我去找来看。 有个女的,她去年离婚,两年前就把户口转回镇里,而镇里不让她把户口转回村里,一直挂在镇里。现在现在她不能获得赔款。不知道是否可以通
我们是江苏徐州丰县的,由于我们村东面建了一个化工厂,政府要求全村人集体搬迁去住楼房,规定每人40平方,我们村有个女的,从上学到结婚户口一直在本村,从没迁移过户口,2009年孩子出生后,随母亲的户口按在本村。上个月女的离婚了,现在搬迁他们母子俩不能获得分楼房的资格,不知道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获得分楼房的资格
在同一厂家工作十多年了现在想辞职不干了,不知道上班期间每天上班超过八小时,但从未支付加班工资不知道能否获得补偿。或者其它有哪些情况可以要求补偿呢。
从2010年12月至今在北京一家外贸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求在当初面试的工作范围内无偿增加其他工作内容,并按照新的工作内容补签以前缺失的劳动合同,我不同意。现在公司提出解除我们之间的劳动关系,请问在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注意哪些,我最多可以得到哪些补偿,是否可以申请双倍工资,如果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