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工人。于2001年6月接主管局人事科通知,借调到全额事业单位工作至今。在工作11年中,因没有编制,福利待遇不能兑现,现单位每月仅发给500元临时工工资,且原单位也因更换领导后,把我原借调关系改为在家待岗,每月仅发放生活费280元。 像我这种借调关系在主管局中比比皆是,但像我这种待遇却独一无二(借调十余年既没有得到编制也没有兑现待遇)。多年来本人不停地与双方单位领导协商,均以种种借口相互推诿,一直没有给予解决。我成了原单位和现单位两边都无人问津的“野人”! 为此,我向主管局提出三条建议 1. 解决编制。 2.恢复待遇 3.补发10年的原单位工资差额。均没有同意。请各位名家给我想想办法?谢谢!
问题一:兄嫂十多年来一直不赡养父母,都是我在赡养。现在父亲刚去世,他们就要想把母亲撵出来(母亲现在居住这两间房子是我出钱给父母盖的,因为我是公务员,申请房基地只能以父母的名义)他们已经用尽各种手段把父母从以前的房子里撵出来,把房子卖了钱也他们得了,到现在还这么过分,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和母亲的权益?问
我于2009年买房,当时未注意房产证上房屋使用年限只有23年,现在我能不能要求开发商延长使用年限;还有就是当时有交天然气入户费3050元,这笔费用是不是应该由我来交;而且开发商未实行水电分户,我能不能要求开发商实行一户一表,如果能,所需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我们是湖北襄樊南漳县郊区人,去年县里对全村田地进行征收,只按18000元/亩补偿,不管水田、旱田,都是一个价,而且没有协议书,只是口头通知,然后就直接发放存折。由于本人在外地打工,只有老人在家操办,回家后才发现这些有问题,请问这种征收程序及补偿标准正确吗?我们又该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县里是无指望了。
我在母亲肚子里的时候父亲车祸去世,留下了一套老宅屋,后4岁时母亲改嫁,现在我23岁,母亲和继父感情不和,母亲要离婚,继父耍无赖说房子是他,请问我的房子他是不是也有一半?
儿子不是亲生的该如何赔偿?可以通过什么方法确定孩子是不是我的,如果不是我的,可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我现在怀疑我儿子不是亲生的,如果确定不是的话我打算离婚,但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
对于楼上的高空抛物,我花了几千块装了太阳篷,却被扔下来的东西砸得无数的孔,我在阳台蹲守了很多次,看到603扔下来的,也先后报警三次,对方都说以后不再扔了,大年初一却还扔尿布下来,物业也确认只有她有小孩子。我该如何打官司追讨赔偿和精神损失费? 法院说没有这样的例子,不知道会不会受理? 我该以什么样在方式起
元宵节那天,我在息县汇来超市购物,出门的时候被保安抓进监控室,说是有个举报我偷东西,后经保安核查,没发现我偷东西,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是2006年11月进的厦门集美某家具企业,2011年4月到现在公司没有帮我们缴交三金(已经从工资中扣除)现在公司借效益不好要变相裁员,要怎么做 劳动监察大队,地税局都说没有办法
本人在该单位工作已经两年零三个月,现在已怀孕6个月,从事的是行政工作,公司之前以身体原因计划给我调岗未果。但目前却面临裁员危机。请问如果被裁员,我可以争取的权益是否包含以下:1、工资付到产假休完为止、五险交至产假休完。2、一个月待通知金。3、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另:请问这个计算是否是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