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有规定在上班时间前二十分钟无偿的到达岗位,不然当迟到或旷工罚款,这样合法吗?
我们是五天制八小时的工作制,公司规定周一至周六上午八时二十分无偿无偿到达工作岗位,就这二十分钟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视为迟到或旷工:迟到罚十元`周六没有请假就当旷工罚三天工资,请问这样的规定是合法的吗?我们习惯了常规的工作时间,他给我们带来了好多的麻烦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一家电购公司上班,新成立的,我们这边公司因为一些原因,规定上班时间不能把手机等通迅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一家电购公司上班,新成立的,我们这边公司因为一些原因,规定上班时间不能把手机等通迅工具带入办工现场,早晨上班后就上交到主管那儿,前两天有一次我因为有事就没有上交,装在包里放在我的衣柜里,结果那天来了一个搜查,他们把所有人的衣柜都打开了,一个一个的查,我不知道是翻了我的包没有,我的手
请问公司规定不穿工作服罚款是否合法? 谢谢,请问数额不能过高大概是多少呢。。。比如日工资大概50,扣罚40算不算高?
我从09年十月底进入该公司,从1月份到8月份本人总共迟到40次,8月份的迟到六次罚款六百,已经处理,目前公司以我严重违纪为由辞退我,公司员工手册上也没有明确界定这是严重违纪,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这样辞退我合法吗?是不是有一个月的补偿?
请问,女同事怀孕了,打车上班迟到了,让我帮忙打卡,被公司知道了,要罚款各500元。合理吗?
请问,女同事怀孕了,打车上班迟到了,让我帮忙打卡,被公司知道了,要罚款各500元。合理吗?我也是新入职的员工,未经过公司制度培训。
我们公司原来是“做五休二”现变成“做六休一”但是原每天8小时上班时间变为7小时,这样合法吗?
我们公司原来是“做五休二”现变成“做六休一”但是原每天8小时上班时间变为7小时,这样合法吗?
正常上班时间,与上司发生争执,却被通知下班,但按旷工处理,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你好,本人在一间电子厂工作,一次因与上司意见不合,有些争执,但上司却很不通情,被通知下班,第二天却说按旷工处理,扣三天的工资,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公司在今年过完年之后出台了罚款条例,上班迟到一次罚款一百,请假(除红白事之外)一天罚款二百,没有任何余地,必须在当天以现金的形式交给财务部门,如果拖延时间罚款增至三倍,个人在交罚款的时候公司开的有收据,上面写的是罚款(请假2天)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