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爷爷奶奶,大伯一家,叔叔一家,我们一家住一起,房产属于爷爷,在1997年的时候拆迁,原分配为我们一套1室半,叔叔一套一室半,大伯一套2室,爷爷奶奶一套2室,拆迁协议签3份,我们家一份,被拆迁人为爷爷和我爸;一份为爷爷和叔叔;一份为爷爷和大伯(协议上一共有2套房),后因兄弟矛盾,房产一直未领产权证,后爷爷奶奶相距于07,08去世,现在两个姑姑要求对4套房产做均分,因此诉诸法律! 以上为简明的事情经过,目前有一个疑问,即按拆迁法律的,拆迁标的内的常住人口是否要按人口做安置?是否是目前常说的一口人安置半室,即3口人不管实际住宅面积都最少要安置1室半安置房呢?是否有相对应的法律文件能明示?
由于318国道改建,路过我家的房子,所以房子被征用了要拆迁。我家一共6个人,父母和弟弟弟媳妇和侄子还有我,家里6个人就一个户口本,我36岁未出嫁,现在拆迁房子可以按2户来分房吗 ?我是否和弟弟可以按2户来分房子,我有这个权益吗?如果没有按2户来分,我应该怎么样才能分到自己的那一份,我可以享有哪些权利,现在分房
我与前妻2008年5月离婚,2008年6月与现任妻子结婚,当时与现任妻子之间有协议,等我村拆迁之后我与其离婚。所有分得房屋都归我所有,但我给予女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我村与2009年拆迁。拆迁分房时按户口人数所分,但拆迁以后现任妻子反悔了,不愿意离婚,要离婚的话不要经济补偿,要得到分得的房屋面积。当时我们的协议是在拆
父亲的房子,2009年过户给了我,我现年22岁,父母于2003年离婚,母亲在2007年自己买了套房子,离婚时我是判给母亲抚养,现在父亲过户给我的房子快拆迁了,里面现在住着我父亲和奶奶,户口上本上有我和父母3个人,无其他房产,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能分到2套房子么?
2008年与前妻判决离婚,独生女判给前妻,每月支付生活费800,另外医疗费,教育费,培优费各出一半。女儿今年8岁,最近每月的抚养费支出都在2000以上,我每月的收入只有4000元,而且以建立的新的家庭并有了第二个孩子,可否调低抚养费的支付额?
本人男,今年26岁,自9岁父母离异,当时判给母亲,多年来父亲从未尽过当父亲的责任,甚至连户口都不给我上,如今拆迁分了2套房,请问我是否有权力向父亲索要一套,拆迁的地方我从下就在那长大,街坊邻居都认识我,只是户口不在那,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老婆的户口在广西娘家,她现想申请宅基地。她娘咨询有关部门说申请宅基地需独立分户。她到派出所咨询说不能独立分户口。
我家在江苏省吴江市一个农村,现在要进行预拆迁,我家情况如下:我以前是农村户口,在1997年5月6日户口买出去了,变成农转非,现在已婚嫁人 ,这种情况我在我原村能得赔偿?急盼回复!谢谢!
因为感情破裂要离婚,因有一女儿3岁,住房一套,另有单位福利分房一套,父母亲付的款,如果离婚,双方都要
因感情破裂导致离婚,我现有一女儿,3岁,一直由我父母代管,我们有一套住房,首付是对方父母支付的,月供由有我们负责,每月按揭2千元,现在我单位又给我分一套住房,未交工,购房款是由我父母付的,离婚后,双方都争子女监护权,请问律师,对方如果有子女监护权,子女抚养费及房产如何划分,如果我有子女监护权,子女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