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拆迁分房纠纷

拆迁分房纠纷 我与前妻2008年5月离婚,2008年6月与现任妻子结婚,当时与现任妻子之间有协议,等我村拆迁之后我与其离婚。所有分得房屋都归我所有,但我给予女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我村与2009年拆迁。拆迁分房时按户口人数所分,但拆迁以后现任妻子反悔了,不愿意离婚,要离婚的话不要经济补偿,要得到分得的房屋面积。当时我们的协议是在拆迁之前写的女方自愿放弃一切房屋安置,并不是写在拆迁之后她自愿放弃的,请问这份协议还受法律保护码?她能要走所分得的房屋面积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shja(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2-01-12 15:2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