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已拆迁未领证,女儿申请分房
已拆迁未领证,女儿申请分房 原爷爷奶奶,大伯一家,叔叔一家,我们一家住一起,房产属于爷爷,在1997年的时候拆迁,原分配为我们一套1室半,叔叔一套一室半,大伯一套2室,爷爷奶奶一套2室,拆迁协议签3份,我们家一份,被拆迁人为爷爷和我爸;一份为爷爷和叔叔;一份为爷爷和大伯(协议上一共有2套房),后因兄弟矛盾,房产一直未领产权证,后爷爷奶奶相距于07,08去世,现在两个姑姑要求对4套房产做均分,因此诉诸法律!
以上为简明的事情经过,目前有一个疑问,即按拆迁法律的,拆迁标的内的常住人口是否要按人口做安置?是否是目前常说的一口人安置半室,即3口人不管实际住宅面积都最少要安置1室半安置房呢?是否有相对应的法律文件能明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czq7(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02-08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