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如此执法,是否合法? 我们是浙江青藤文具礼品有限公司的股东黄亚芳、黄萍,因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山东德派克纸业有限公司与我公司的民事纠纷事件:2009年12月21日,经法院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我公司再三催要调解书,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于2010年4月19
我想咨询下,我是江苏高邮人,在本镇买了门面房,拿了房产证,现在转让却不可以,说没有土地使用证。可我去年在市区购房时房产证是按第二套房交的契税
部门主管私自进行处罚规定 没有明确的条款明细 就进行50-500不等的现金罚款 补充一句 是部门规定 公司并没有类似的处罚规定 该主管罚款后也没有给予罚款证明 且不公布罚款去向 部分员工罚款将超过月工资的20% 想咨询下是否违法
我是2011年11月直招的好丽友公司的业务,上班两个月以后才签的第三方合同,第三方叫前途无忧,我总觉得不是很正规,还有如果合同没到期,辞退我的话是否得给予补偿!工资老是拖欠,保险到现在还没有上,是不是违规行为,如果休息周六日开会,请假是否应该被罚钱!
请问员工在用人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用人单位要求员工签订有年限的定额经济补尝金(注:这年限是在2012年之前的),且这经济补尝金不是员工应得的工资,而是比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要低,要是员工又想继续在该单位工作,无奈签订了这协议,而且这协议不是一式二份,只有用人单位留存,请问这协议合法吗? 另外还
请问我们正常底薪的60%作为保底工资,40%作为绩效考核工资,这样合理吗,还有我们公司进行排名考核,最后一名的只开最低生活保障,这样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