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出租司机(受雇于车主)在傍晚被人打死并被拿走车上所有的钱和一部手机.几小时后行凶人员A被抓获.经查,A是一家单位的职工,因近期有明显呆滞状态而被老板令其做夜晚更夫的工作.而其行凶时正是上班时间.A的家人在事发后,请求对A做了鉴定,结论为A是间歇性精神病人.
现请问,1.A承担的刑事责任如何?2.受害都家属能否要求A所在单位(A家没有赔偿能力)及出租车主赔偿?3.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能否申请重新鉴定,向何处申请?4.此案受害者家属骋请律 师需多少费用,如果没有能力可否申请法律援助?
第二个问题指的是能否因为A是该单位职工,且于工作时间犯罪,以单位管理不当为由向单位提出赔偿?
如果A是在发病期犯罪,能否向其家人提出赔偿请求?
1.如果A家里没有能力赔偿,能否要求单位全额赔偿?2.单位是否对A有监护义务?如果单位不清楚A是精神病人,可否免责?3.亲属与单位的责任如何划分?4.受害人与车主为雇佣关系,且在受雇期间遇害,车主是否承担责任?责任如何划分?
案件定性应是故意杀人还是抢劫?
我朋友被别人叫去打架.去的时候就是帮朋友忙抱着打他一顿的想法 .结果以外把受害人打死了.现在我朋友他们已被抓.现在想我想问问 要是请个律师.要为律师准备那些资料好....谢谢
周律师, 你好! 我爸被人用玻璃瓶打伤头面部,法医初次(受伤解线后开始鉴定)鉴定书上写明:“1.右鼻翼至上唇左侧有一处呈弧形缝合疤痕长8cm。2.左耳坠下方有一处弧形缝合疤痕4cm.3.枕部左侧有一处缝合疤痕1.3cm,伴有划伤3cm,已结痂.4.左颞枕部有一处划伤0.7cm.已结痂."根据国家<<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规定面
我哥是在2003被所在地连队的人让我爷爷按了手印同意送到黑龙江省佳木斯农场精神病院住院,今年2010年2月4日我受我母亲委托从佳木斯精神病医院请假一个月把我哥哥接到了家,在3月5日当地公安局到我家说要把我哥哥送回佳木斯医院,原因是我哥哥拿刀把别人家的塑料大棚给划坏,我就是想问一下这个问题该由谁来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我
未接到通知被强拆报案后公安机关要自己协调我要求安刑事案件处理公安说拆迁问题不算
我组村委会的房经营中介遇到拆迁因补偿为谈好被强拆了我报警制止强拆,后来我要求安刑事案件处理公安说拆迁的事不能例案。后来我敢的房子也被拆了我有报案公安局说你也看不住,让他们随便拆。你去法院起诉好了。他们不能例案。这种说法对吗?
我想咨询一下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判有没有最长时间,有的话最长时间是多少?假设一个案件超过了最长时间又怎么办,是否超过最长时间而不能定罪的话,疑犯可以释放? 谢谢
2007年在湖北宜昌市发生了一起因为农家的田地问题,事情恶化,导致发生双方打架斗殴,造成本人父亲被对方用刀捅死,2007年,经过法院判决:对方赔偿我方5万元,从事发到至今,对方赔偿金额只有500元,对方家庭有4口人,两个小孩,一个(姐姐)因为是刑事案件的主谋人,已被抓获,现服刑中,另一个是弟弟 现在在北京打工,
张一和张二是兄弟,他们还有个妹妹。张二是个正式工人,15年前结婚,育有一女。在女儿4岁时,张二由于工作不顺、精神抑郁,后和妻子离婚,孩子判女方抚养。张二每月出一定额的抚养费。后由于张二精神问题一直加重,无力工作无收入,靠低保生活。其前期和女儿以后也一直和 张二无任何联系。在张二生病期间、一直由其再农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