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签署劳动合同内容中明确工作地点在沈阳,因为公司发展原因决定将工作地点改为北京。由于我不能服从安排,提出辞职。我的问题是是否可以拿到补偿金,补偿金具体是多少。
2008年11月19入职,公司2月份要求辞职,有交辞职书。年后开工后公司又退回辞工书。 3月28日公司从东莞望牛墩搬迁至大朗,从入职至今公司都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两家工厂的名称及法人代表不一致。 请问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得到劳动法上说的双月工资赔偿吗? 补充:请问我的双月赔偿是应该从什么时候算?我手头上只有去年进
本人2005年3月8日入职,至2010年3月份都有签订劳动合同。 2009年3月28日本部分从A公司搬迁至B公司工作,劳动地点/公司名称/法人代表/都不同。从入职至今社保都是A公司交的 B公司现在不肯跟我们签订新劳动合同,要延续旧合同,延续工龄?这合法吗?如果不合法,请问应如何维权?应有什么样的经济补偿? 本人有四个月的身
本人于04年8月入职现在的公司,一直未签劳动合同,到08年新政出台前才签了一份合同,到今年11月30日终止,合同的薪资是填得当地最低工资,与实际工次不同,今年9月时候出了一份通知,更改我的职位,由原来的市场部更改为网络部工作,通知未注明工作地址变更,10月份起公司口头通知必须到新的网络部办公地点上班,新的地点在
原劳动合同中第四条 甲乙方同意执行以下第( 1 )种工时制。 1)标准工时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办公室的标准工作时间为: 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7:30 (含一小时午餐时间) 一直以来,我们的上班时间都是,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7:30 ,休息星期六和星期天。现在公司
李律师 您好 我在长宁区一家旅行社工作 这个月底合同到期 我已经怀孕4个月了 公司说让我下个月去广西南宁工作 并且如果不去就让我主动辞职 请问我该怎么做!谢谢!
劳动合同到期原公司名称变更,工作地点不变。我拒签是否有补偿?
我是06年8月1日正式进入某公司的,签定的劳动合同到2010年7月到期,到目前为止公司也没有通知我续签劳动合同。现公司发生了一些变化(我工作的B公司,是由A公司投资的,也就是A公司的分公司),B公司85%经营和生产都转移到了A公司,B公司人员前期也卖断部分,还有一部分人员在B公司工作,由于经营状态较差,公司经常一周三休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续签合同要求变更岗位及工作地点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我2001年5月进入公司,干到现在,签了三次合同,最近一次是2008年5月,到今年5月合同已到期,期间公司换了三个名称,今年公司要把我从成都调到广州去,说是要提拔和加薪,但因我个人家庭有实际困难,公司见我态度坚决不去,如果今年要续签合同,公司就要求我必须变换工作岗位,而且要变换工作地点,工资也要做相应调整,降
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变更,合同内没有注明工作地点!申请辞职可以得到补偿吗
现在因工作地点改变,申请辞职,但原合同内没有注明工作地点,我在现在的地点工作半年了,现在申请辞职能得到补偿吗?
2008年2月进入公司,2011年6月生下女儿,现因公司结束在广州的办事处,需要我到深圳上班,如不到深圳上班,须2012年1月办理离职手续,请问我应该怎样跟公司谈离职赔偿? 怎么纳税? 离职赔偿应该怎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