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汽车销售公司任职汽车销售人员,也没签订合同书。在去年年底我被派到外地去调车回公司,在回来的途中为躲避以横穿马路的行人而出车祸,导致调回的价值几万块的新车全部报废,本人身体也受到多处伤害。请问就新车(未买保险)的赔偿和本人的医疗费用,应该由我还是公司承担?
我是一名销售人员,负责对外业务,在一家普通门店工作,就是只有营业执照的那种,我们做的是批发电器业务.
我是一名销售人员,负责对外业务,在一家普通门店工作,就是只有营业执照的那种,我们做的是批发电器业务.在我试用期的时候,我晚上回来的时候把货款掉了,晚上本来就容易出意外,而且又没有提供任何保护措施,老板竟然叫我全陪,我门之间根本没有任何正规的协议和规章制度.我咨询过律师了,律师说只有协商,协商不成就只有法院裁决了,
我现在和公司是在僵持状态,我向问一下,当我在销售我们的产品是,由于天气的原因使我的产品发生损坏,(当我在卖车时,客户要求我把门子打开,然后,我一开一阵风刮过来,然后我的产品门子坏了)我想问一下,就我这样的情况,应该不应该赔偿。公司是否应该给与赔偿!!!! 现在公司让我赔偿这些费用,因为说我是一手造成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当地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签定了汽车销售协议,也写明了车,型号,协议中都规定了交车的时间和违约条件,当时我交了3000元的订金。 现在我不想购买协议上的那型号的车了,想买便宜点的型号。 就和销售公司协商,他们说都是定单生产的,不能更改。我想,购车的条件是必须付完全款了,才叫销售完成。 我
北京盛达天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私改合同、承诺不兑现、乱收费、欺诈消费者
2010年10月23日在北京盛达天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车,业务员耿经理接待,联系电话15810424210,保险后由林经理在未告知我们任何信息的情况下办理,林经理联系电话13911094275。投诉内容:私改合同、承诺不兑现、乱收费、欺诈消费者。 事件大致经过: 电话询问阶段: 询问手机号为15810424210的业务员耿经理,荣威5
《深圳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中的竞业补偿金问题 1.是否对销售人员,销售经理有效? 2.报酬总额是否是实际银行到账工资还是基本工资? 3.如果企业威逼离职人员而达成的补偿金(即不足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是否有效? 1.是否对销售人员,销售经理有效? 还是说只是针对技术人员? 2.报酬总额是否是实际银行到账工
汽车左转弯,已减速。打了左转向灯。已过道路中线。摩托车从同行方向快速撞汽车中部。导至,汽车受伤严重。摩托车也受伤,摩托司机,头部和胸部软组织受伤。摩托司机无驾驶证,摩托无行驶证,摩托司机又未戴头盔。且撞车时,摩托无紧急制动迹象。事发后,汽车司机先是打120处理伤员工,后向交警报案,再通知保险公司。
作为管理人员,王威与刘江为什么要对这一失误负责?他们酒精该负什么责任?
设备部经历王威吩咐领班刘江带一班人马去安装一套新的人气系统,而这套系统却出现渗漏,王威的上司认为,王威必须对此负责,哪怕系统安装的时候王威正出差在外。同样,王威认为刘江必须对此负责,哪怕刘江从来不拿工具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