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一家大型企业服务11年的普通员工,现合同未到期,单位以我快怀孕的理由对我进行协商劝退,我想咨询一下如何赔偿算合理赔偿
我去年实习时在深圳打工时,当地一人与我发生口角,并打起来了,后来进派出所了,有拍照留指纹。派出所里的警察只问了那当地人是谁先动手的,什么也没问我。我想说就挨揍。后来非要我陪了300元,就强硬的要我在调解书上签字,然后就出来了。我想问下律师这种情况会不会有案底?如果有属于什么案件?今年毕业我向试着考公务
大年初一那天,我从万州往忠县走,与另一不认识的人合租的出租车,在中途因司机开车不专心,导致撞上了路边的栏杆上,然后我两人都受伤了。我的伤情是:鼻子下面的嘴唇都快掉了,伤口大概为4CM左右,从外面缝了四针,我本是做服务行业的,形象问题肯定很重要了,而这伤又给我带来了影响外观破相的问题,因无法在赔偿上达成
我婆婆生前和公公在一家服装厂上班,两个人凑了几千块钱住进了厂里提供的家属区里,(至今我们还住在这)但是婆婆去世的早,后来公公又娶了一个女人,生了个女儿,到现在为止已经住在这将近20年了,一辈子都在这厂里上班,现在婆婆说厂里要改制,要收回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我想问厂房现在是否还有资格收回房子?就算厂里不收
我父亲在两年前去世,现在有人给我母亲介绍一个老伴是农村的没有工资,(我母亲是退休的,还有房子)老人就是想找个伴,不想登记,请问如果母亲去世后,我母亲的这个老伴有没有房子继承权?如果房子的继承权只有我们姐弟俩人的,(我妈只有我们姐弟俩个)还要去公证吗?
再婚婚姻存续期间,因售出两套房产时是现金交易,没有银行转账的证明。我现在能准备的资料有:一是单位原始的购房合同的复印件,二是我参加房改的购房协议,三是出售房产时双方的买卖合同,四是买房人都能找到并且可以为我书面证明。其中第一套房产到现在还没有过户完。这些是否可以作为说明证据?法院判决时会被认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