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类案件,同一个地方,同一个法官主审,却是两种不同的结果,我应该怎么办?
我是一个外地人,2002年,为了落叶归根的岳母,在北京郊区为其购买了当地农民的房子。2010年,卖房的农民突然起诉到法院。这类情况,法院应当作出有关赔偿的判决。但主审法官,在审理中却说:高院最近有规定,房屋的土地区位补偿不予以考虑。在房屋评估过程中,也不让进行土地区位补偿评估,在最后的判决书中,却说“土地区位补偿等以后拆迁时再行诉讼。” 但是,据了解,在此后不久的2011年,该法官在审理同一类案件中,却作出了土地区位补偿的判决。 同一类案件,同一个地方,同一个法官主审,却是两种不同的结果,这正常吗?合理吗?公正吗?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同一财产被不同法院(两个地方的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并查封执行时怎么办
两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追尾,前车损坏,后车乘坐人死亡(乘坐人和后车司机(也是后车车主)系雇佣关系),肇事车辆被交通对扣押,前车车主按照交通事故为由对后车提起诉前保全,死者家属按照雇佣人身损害为由对后车提起诉中财产保全(两个保全同时到达交通队),请问,以后如果到了执行阶段会发生什么后果,如何解决,谢谢
2008年我驾驶车辆和一三者车辆相撞,造成三者车辆乘客受伤,我车上副驾驶员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处理,认定我承担主要责任,经核实对方没有交强险,我有交强险和三者险和座位险,此事故现在经法院判决判定三者车上人员损失及对方车辆损失2000元在我交强险范围内承担不足部分按照责任承担。但是我车上副
2008年我驾驶车辆和一三者车辆相撞,造成三者车辆乘客受伤,我车上副驾驶员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处理,认定我承担主要责任,经核实对方没有交强险,我有交强险和三者险和座位险,此事故现在经法院判决判定三者车上人员损失及对方车辆损失2000元在我交强险范围内承担不足部分按照责任承担。但是我车上副
我是个出租车司机,前一阵被几个地痞用砖头打到头部原来的伤口处,原来的头部伤口做过重伤坚定,这次又受伤了,从出院后落下了右半边身体和左半边知觉不一样麻木没什么知觉,去做鉴定,都说做不了,到省鉴定处让去找市一科大学做因果关系市一科大学也说做不了,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谢谢了?
婚后财产纠纷问题:女方由于家庭暴力上诉离婚法院给予支持,但是没有解决财产问题(结婚不到一年),女方提起诉讼要求解决房子归属权问题,女方有证据证明房屋是女方个人财产,一审判决房屋归女方(期间男方提供一些借款欠条,声称都是婚姻期间借的,但是女方并不知情,也没有女方签字等证据,男方只能提供欠条并且说着借的
我一个朋友在2008年2月份的时候因和别人《一共四人》一起砸了人家的饭店,损失在1100元左右,当时已经自行调解并赔偿损失道歉并且写了调解协议书,主犯在08被劳教一年,其中一个从犯在09年的时候被抓办了取保候审,现在我朋友和另一人又同时被抓去,另一人定的是所外执行,而我朋友却要劳动教养一年,说什么我朋友有前科,
物流公司为一企业运钢材十辆货车从北京到天津。物流公司本身没有车辆。这十辆车都是外雇的。货物到达港口没能及时卸货造成压车。企业不及时付运费。不给压车费用。造成压车长达33天之久。第一案企业告物流赔偿货物损失。法院判企业未能卸货造成损失不支持赔偿。第二案司机告企业赔偿压车款法院不支持指引告物流。司机反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