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财产被不同法院(两个地方的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并查封执行时怎么办
如财产不足以赔偿,按比例赔偿 。
这个没有先后,一般按比例执行,
交警队无权受理诉前保全。
你好!
不能重复保全!如不足以赔偿的可以按比例分配!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按比例执行
如果到了执行阶段 会根据 财产保全 的内容 进行财产分配, 同一个“物”不能做二次保全,两个地方的法院,不会同时对 同一个 财产进行 同时保全。可以电话联系我们。
1、同一财产被两个保全裁定保全,应当按照先后次序“轮候查封”,如果同时被保全,则由另个保全裁定同时查封,无先后顺序。
2、如果属于先后顺序,先查封的优先受偿,剩余的财产由后查封的受偿;如果属于公司法人,如财产不足分配,则候查封一方可以参与分配,按照比例受偿。
3、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查封法院全部处分标的物后轮候查封的效力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严格依法正确适用财产保全措施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按比例赔偿
交警队无权受理诉前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