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房子一套为家里唯一住房,现法院要做财产执行怎么办?
遗产继承房子一套为家里唯一住房,现法院要做财产执行怎么办? 我公公马成明生前与原德阳军区副司令韩荣忠有一笔说不清借款用意的书面借条,借款金额5万,该借款实际为1995年的,在近10多年间,韩荣忠却一直让我公公生前持续性继续写借条,并约定利息为15%。在我公公2008年11月去世后,韩荣忠一纸讼状告了我们,要求我婆婆和我老公从继承的遗产唯一现我们住的房子中还钱,总金额约13万。因我家现属于低保户,家里现只有我(怀孕),婆婆57岁,我老公外出务工在外地,昨天旌阳区执行局要求我们填报可执行财务表,说要执行我们家现在唯一的住房,怎么办?
1、我能不能要求法院不执行我们家唯一住房呢?我小姑子现在还在上大学没毕业;
2、我能不能要求法院解封现唯一住房,我们将现住房抵押给银行贷款,将原告韩荣忠的钱还了呢?法院能支持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echoxu……(四川)
提问时间:2009-09-24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