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山岗窖酒厂始建于2004年,当时为个人独资,厂长黄某。2005年卢某和谭某入资该厂合伙经营,主要负责营销。2006年该酒厂通过转让续展方式从原环江县食品厂取得“毛南”商标(商标文字图样如后),并同时经营“山岗窖酒”和“毛南红”两种酒产品。2007年谭某自己注册成立环江毛南红福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专门经营“毛南红”酒产品。当时市场上就出现了山岗窖酒厂销售的“山岗窖酒”和“毛南红”酒产品以及毛南红福神酒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毛南红”酒产品。2010年毛南红福神酒业有限公司取得“毛南”商标专用权后,就禁止山岗窖酒厂销售“毛南红”酒产品,理由是其已取得“毛南”商标专用权,“毛南红”只能由其独家经营,山岗窖酒厂不能再生产销售 “毛南红”酒产品。而山岗窖酒厂则认为,环江毛南红福神酒业有限公司取得的商标是“毛南”两个字加图样,而“毛南红”是毛南族群众对当地窖酒的一种历史俗称,是毛南族人民所共有的,再说是在“毛南”两个字上加了一个“红”字,与原“毛南”商标图样明显不同,因此不构成侵权行为。 1、商标注册图样文字: 2、山岗窖酒厂使用文字:毛南红
持有人(甲)商标已经转让变更,又转让给他人(已),因为他人(已)欠持有人(甲)钱款(有欠条),甲方多次要欠款,乙方推脱不还,甲方没办法,以商标转让已方为由,把乙方欠款要回,并给乙方写了商标转让收条,乙方知道后提出上诉,现在甲方有乙方的欠条,甲方现在应付什么责任?谢谢你能回复一下,
尊敬的律师先生: 你们好! 我最近遇到一个法律上的事,关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希望能得到你们的解答和帮助,谢谢! 事情是这样的:我父母是下岗职工,在亲戚们的帮助下,开了一个体育用品店,在文体用品市场销售各类体育用品。昨天收到本地中级人民法院的文件,说在今年6月份,上海某羽毛球厂委托
甲公司:一直在使用某一商标,但未注册;乙公司:申请注册同样的商标,注册成功。问题:1、在乙公司申请注册成功后,甲公司还能依据“在先使用权”而继续在原有范围内使用该商标吗?2、在我国现有法律中,存在这个“优先使用权”吗?3、如欲追究甲公司责任,需取得那些证据?
被说是对方厂家的代理人告我销售了假冒他们厂的商品,价值25元。我应该怎么去应诉。而且他们要求我赔偿49000元还有什么其他的条件。郁闷的是,我这里是塘南招商城,有人需要了我知道在谁的店里面有就去拿转手卖给顾客。我自己根本就不进这个货物的。
我是一家加盟的美容院,现在总部和别的美容院出现了商标先后的纠分案,别的美容院告赢了,那我们以后就不可以叫这个名字了,请问我这么多年的广告都白打了吗?我应该怎么做呢?能够保障我加盟商的利益呢?谢谢! 还有我和总部的合同到期了,总部让我续交费,我和他在签的合同是有效的吗?我该怎样做?请指点?谢谢
我在某大学旁边有一闲置的房屋,该房属于危房但是因为经济原因我一直没有大修。今年有个外地人找到我想要租该房居住。我将房子的情况告知了他,说明要想居住要他自己先出钱修整再行使用。他当时同意了并与我订立了租赁合同,在合同中我们约定如果他不修整,造成的损失由他自己承担。他在该房居住了两个月后并未对房子进行整
关于宅基地租赁纠纷问题十几年前,我在县城的城中村购买了一块私人的宅基地,并自建房。购买时没有签署宅基地的买卖合同,原因是中间人说土地私人不能买卖,如果以后有事,容易形成无效合同,故当时签订了一份宅基地租赁合同,注明无限期永久性租赁,租赁费一次付清。我自建的房也办理了房产证,但没有土地证。现在,有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