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伤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并且规定工伤医疗期为1年,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此段说的是工伤医疗期满后,鉴定上伤残等级时按照伤残等级开伤残津贴或上班(四级以上开伤残津贴,5—6级可上班可开伤残津贴,7级以下必须上班)。但是特殊情况怎么办:工伤医疗期已经满了(2年)但是医院还让其继续治疗(已经治疗5年了)并且劳动能力鉴定为无级,让其上班,但医院让其继续治疗,那么这段时间的工资怎么开。 望回复为盼 谢谢
08.07.24工伤,腿骨折内固定,因为要二次手术,所以明知厂里侵权少发了工资,也只能暂时忍耐。鉴于医疗期内续签合同以及调换岗位时签过“工资为本地最低工资标准770元”文字,受伤前平均工资1300(底薪990+加班费)。 请问:1。厂里应该支付我多少工资?2.如果我的医疗期要两年或更长,鉴定后申请仲裁追偿能否补回?
我在深圳宝安西乡,我于7月份进厂,八月份上了一个月满班,除3个星期天没加班外,上了28天共计279个小时班,其中按厂里安排正常每天8个小时加班2.5小时。九月初发生工伤,左手食指中节骨折,工伤已经认定,并且厂方未参保。工伤发生后1个半月也就是10月份厂里买了工伤和医疗,养老未买。鉴定时间是11月中旬。之前厂方和我签
各位律师朋友大家好! 我是来自宁波的外来务工者、因工伤医疗问题和老板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想在这里请各位老师予以帮助和提供法律方面的援助。 受害者情况:陈凤英 ,女,54岁。服装厂后勤质检员 2010年6月被从前任服装厂挖到现在的服装厂(这里现在的厂用“育顺”来代替)来工作、(因临时被挖来的人才还
各位律师朋友大家好! 我是来自宁波的外来务工者、因工伤医疗问题和老板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想在这里请各位老师予以帮助和提供法律方面的援助。 受害者情况:陈凤英 ,女,54岁。服装厂后勤质检员 2010年6月被从前任服装厂挖到现在的服装厂(这里现在的厂用“育顺”来代替)来工作、(因临时被挖来的人才还
在2008年12月18日上午我在工作期间被手拉四轮大铁车撞伤胸部,送往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医院诊断为右锁骨远端骨折、右侧气胸(外伤性)、肋骨骨折(右1、4、5,左2),经治疗后出院我深感身体不适。经公司同意, 2009年2月16日前往中山大学附属二院检查,确诊为“1、右上、下肺血肿 2、右上肺大疮”,需要对右上、下肺肿
我是受公司派遣去湖北分公司管理生产和品质的,期间在分公司担任职位车间主任,基本工资2000外出补贴1500生活补贴200,因为公司旧厂房到期,在搬迁新厂房的时候,旧设备倒下来压到我的腿,导致2处粉碎性骨折,是由公司的人送去医院的,期间一共修养了4个月的时间,期间就发给我1000元,已经申报工伤了的,但现在公司就是说
我想问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后医疗期已终结,后员工未上班企业是否还要正常交付员工原工资待遇谢谢
我想问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后医疗期已终结,后员工未上班企业是否还要正常交付员工原工资待遇谢谢
我2011年10月7日工作中受伤,四个手指断,已截肢,现在处于治疗恢复阶段。现在的工资应该怎么算?单位给我的是平均工资,我的原工资比平均工资高。
蒋律师: 您好。我的脚于12月23日在公司受伤(骨裂,需治疗休养2到3月),由于人手不够,公司叫我找亲人照顾。可如今在发放工资时,未发放我的全额工资(工资以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种方式发放,加班另算) 找公司理论,答复是:我只受伤一只脚,不给其它费用,工资绩效免发。我很是气愤,特来请教。多谢!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伤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并且规定工伤医疗期为1年,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此段说的是工伤医疗期满后,鉴定上伤残等级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