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你好:我是一名乡镇公务员,担任镇司法所长,因2008年2月3日晚,特大冰灾期间,我在住房加班整理材料,烤了一个炭火,不慎一氧化炭中毒昏迷,烧伤左小腿,五级伤残 我于2008年8月康复以后,我就找单位领导,书记已调,镇长较顽固,于是,9月16日我就向县委书记,县长打了一个<关于请求认定公伤,解决公伤待遇,支付医疗费用的报告>,书记,县长,管民政的副县长都作了批示,分别如下: 书记:限红岩李文河(新任镇书记)于10月15日前上报材料,县长:2008年2月3日,还有几天就要过年了,司法干部能坚守工作岗位,虽在住房中烧伤,自己负主要责任,但组织上应关心这样的干部,请景甫(管民政的副县长)安排所在乡镇和有关部门报批因公负伤材料,医药费也由有关部门解决部分.副县长:请红岩镇政府和司法局按照罗县长的指示,将向益贤同志的因公负伤材料报县政府.于是镇政府看到县领导的批示就向县政府写了一个<关于请求解决我镇公务员向益贤因公负伤的报告>,当时,镇政府要我写,他们盖章,负责送.管民政的副县长就把这个报告转到民政局,请民政局按政策办.民政局就一直拖着不办,于是我就找到民政局,他们就说公务员因公负伤不属于他们认定,于是,他们就给了我一个不是他们办的书面答复,但也不告知是哪个部门办.就了事.一拖就是几个月,我就找人事局,组织部,都无结果,我又找县委书记,他又做了批示.:书记县长已结出明确意见,两部门互相推诿,久拖不决,真是令人心寒,请景甫(副县长)同志阅,这一次这个副县长又作了批示:请民政局安排人员调查向益贤同志因公负伤是否属实,不要再拖了,影响不好.于是民政局就下去调查,镇政府就出具了一个与向县政府的上报材料相反的材料,(此时我已不在红岩镇工作,调到县物资局工作),说我是纠缠,协迫他们写的材料,盖的章.说我受伤时镇政府已放假,而县委常委会议纪要和县委县政府两办文件都明文规定乡镇班干部在特大冰灾期间不得离开乡镇.而民政局就给了我一个不予认定公伤的答复而不是决定,让我进退两难.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是一名乡镇公务员,我在绥宁县红岩镇人民政府工作,我叫向益贤,担任镇司法所长,因2008年2月3日晚,特大冰灾期间,我在住房加班整理材料,烤了一个炭火,不慎一氧化炭中毒昏迷,烧伤左小腿,五级伤残,我是一名乡镇公务员,担任镇司法所长,因2008年2月3日晚,特大冰灾期间,我在住房加班整理材料,烤了一个炭火,不慎
我们小区近两年有部分住户不交取暖费,因此今年热力公司贴出通知:整栋楼全部交齐取暖费才给供热。11月15日是供暖期,我在14日就全额交了取暖费,但热力公司并没有给我们供热。我们小区是分户控制的暖气管道,热力公司这样做是否违法,我们交了取暖费的住户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今年1月2日借了钱给王XX,由李XX抵押担保,并用他家房屋抵押,抵押共有权人证明书产权人只有女方来签字了,她老公的是她代签的,但没有做抵押登记。借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和担保方式,只口头上说二个月还。到期后我多次向借款人崔要借款,借款人以各种理由说想办法还为借口,一直未能还钱,到6月份下落不明。我7月份只有向
2010年4月,有一个朋友叫我合股开汽车美容装潢店,转让费用只花了一万五千人民币,他自己写了张合同上面写了三万人民币。因为是朋友所以就轻易相信了他/请问律师他这种行为是否犯罪,我们给他的钱,是否可以要回。我是个90后没有经济基础拿的也是父母打工省吃简用的钱。想想真的好对不起父母。
如果我的女友 不回到另一个人的身边 我就会有人身危险 但是我不能让她为了我回去 我该怎么做 可以报警吗 警察会管吗
自考生退学学校是否应该退学费?应该退多少?不退学生应该怎么办?
我是一个大专生,本来我是考厦门的学校,但是因为学校不怎么好所以就不怎么喜欢去,刚好有江西这的招生办老师说可以来这读书,而且不是自考的,就是第一学期通过一次考试靠120分左右就能转成跟统招生一样的学生,但是现在却不能办转统招的,原因是学校一直隐瞒我们,现在假如我想退学回去复读学校是否应该给我退学费,假如
我今年1月2日借了钱给王XX,由李XX抵押担保,并用他家房屋抵押,抵押共有权人证明书产权人只有女方来签字了,她老公的是她代签的,但没有做抵押登记。借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和担保方式,只口头上说二个月还。到期后我多次向借款人崔要借款,借款人以各种理由说想办法还为借口,一直未能还钱,到6月份下落不明。我7月份只有向
我今年1月2日借了钱给王XX,由李XX抵押担保,并用他家房屋抵押,抵押共有权人证明书产权人只有女方来签字了,她老公的是她代签的,但没有做抵押登记。借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和担保方式,只口头上说二个月还。到期后我多次向借款人崔要借款,借款人以各种理由说想办法还为借口,一直未能还钱,到6月份下落不明。我7月份只有向
事故认定书未下,现在该怎么办?父亲的摩托车没有保险,行驶证已过期2个月,对责任划分是否有影响?
在11月17日,父亲驾驶一辆摩托车被大巴车撞伤,导致左腿三处骨折,正在医院治疗,目前已用医药费1万多元,对方已垫付4千元,事故认定书迟迟未下,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应该做些什么?
我老伴怎么办?老伴是否也要订立一个遗嘱么?他须要怎么办?怎么写遗嘱?是否要去公证处公证?
你好!我今年60岁.我在08年与儿媳共同一起买一处房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产权是我与儿媳共同所有.汽车也是我的名字.我有一个不孝顺老人的女儿.我担心她会在我死后要房子.要汽车.我现在身体很好.我和我老伴商量好了.趁我们身体好.订立遗嘱.我把我属于我的房子.也就是我名字上的动产和不动产.准备订遗嘱在我们夫妻死后留给我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