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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我是否因公负伤,我该怎么办

我是否因公负伤,我该怎么办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是一名乡镇公务员,我在绥宁县红岩镇人民政府工作,我叫向益贤,担任镇司法所长,因2008年2月3日晚,特大冰灾期间,我在住房加班整理材料,烤了一个炭火,不慎一氧化炭中毒昏迷,烧伤左小腿,五级伤残,我是一名乡镇公务员,担任镇司法所长,因2008年2月3日晚,特大冰灾期间,我在住房加班整理材料,烤了一个炭火,不慎一氧化炭中毒昏迷,烧伤左小腿,五级伤残
    我于2008年8月康复以后,我就找单位领导,书记已调,镇长较顽固,于是,9月16日我就向县委书记,县长打了一个<关于请求认定公伤,解决公伤待遇,支付医疗费用的报告>,书记,县长,管民政的副县长都作了批示,分别如下:
书记:限红岩李文河(新任镇书记)于10月15日前上报材料,县长:2008年2月3日,还有几天就要过年了,司法干部能坚守工作岗位,虽在住房中烧伤,自己负主要责任,但组织上应关心这样的干部,请景甫(管民政的副县长)安排所在乡镇和有关部门报批因公负伤材料,医药费也由有关部门解决部分.副县长:请红岩镇政府和司法局按照罗县长的指示,将向益贤同志的因公负伤材料报县政府.于是镇政府看到县领导的批示就向县政府写了一个<关于请求解决我镇公务员向益贤因公负伤的报告>,当时,镇政府要我写,他们盖章,负责送.管民政的副县长就把这个报告批转到民政局,请民政局按政策办.民政局就一直拖着不办,于是我就找到民政局,他们就说公务员因公负伤不属于他们认定,但也不讲是哪个部门办,他们就要我找局长,当时,局长不在,他们就告诉了一个电话,我就只有电话联系局长,我每次打电话给局长,他只讲一句话,说你是在住房烧伤,哪个晓得你是不是加班,就把电话挂了,一连几天都是这样,终于有一天,我在民政局的办公室找到了他,他总是说那一句现话,你在住房烧伤,哪个晓得你是不是加班,他讲,要是你在楼梯上或是哪个地方摔倒,受了伤就要好办一点,我就和他讲,我是不是加班,不是你我说了算,你还是看一下镇政府上报的材料,他讲,不要看,他就要办公室给我一个口头答复,当时他很傲慢,我就讲,你就给我一个书面答复好不好,他讲,不必要,口头答复就可以了,当时,他们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讲给一个书面答复,局长不肯,我就开始激动了,我就开始骂他了,就骂了他是兽牲,于是,他们就给了我一个不是他们办的书面信访答复,但也不告知是哪个部门办.就了事.一拖就是几个月,我就找人事局,组织部,都无结果,我又找县委书记,他又做了批示.:书记县长已结出明确意见,两部门互相推诿,久拖不决,真是令人心寒,请景甫(副县长)同志阅,这一次这个副县长又作了批示:请民政局安排人员调查向益贤同志因公负伤是否属实,不要再拖了,影响不好.于是民政局就下去调查,镇政府就出具了一个与向县政府的上报材料相反的材料,(此时我已不在红岩镇工作,调到县物资局工作),说我是纠缠,协迫他们写的材料,盖的章.说我受伤时镇政府已放假,民政局就搞了一个情况调查报告向县领导汇报,但也不做出我是否公伤的决定,就了事,一拖也是几个月,我又找到民政局,当时局长在长沙住院,(他也是和我一个时间自己驾车从长沙回来在隆回翻车,他搞了一个公伤,评了一个因公致残).由局党委书记负责我的事,我就找到他,他就把调查情况把我看了,他讲,当时镇政府说已放假,是我协迫,纠缠镇政府写的材料,我就讲,你信吗?,他讲,我不信,因为冰灾期间是正月初一才放假,协迫不存在,这里面一定有问题,他又找了县领导重新汇报,一直无果,过了个把月,我又找到他,他就跟我讲,只要我不要镇政府出医药费,就帮我评一个残,我就不于,他就又要我去找县长表一个态,我就又找到县长,县长就说,我和县委书记的批示就是表态,而且是白纸黒字的表态,我又找到民政局,民政局总不表态,我就讲,你们不要拖,给我一个决定,不管是不是,他就讲,我不敢讲你不是公伤,就是不做决定,我又只有去找分管民政的副县长,他就打电话把民政局,让他们做决定,民政局决定也不做,就给了我一个情况调查报告就了事,我就气不过,就把民政局起诉到法院,告他拒不律行法定职责,法院就进行了调解,我撤诉,民政局在一个月内对我负伤作出认定,一个月后,他们就给了我一个不予认定公伤的答复,我就到法制办进行行政复议,法制办审查,说我们双方违反法定程序,民政局的答复不符合法定形式,撤销民政局的答复,而县委常委会议纪要和县委县政府两办文件都明文规定乡镇班干部在特大冰灾期间不得离开乡镇.我现在按照法制办的意思又重新走程序,向镇政府写申请,要镇政府给意见,可我得知镇政府又是以民政局的调查情况给意见,我该怎么办。谢谢! 
    注:我已到干部取得没有放假的证据及我有几个纠纷第二天要结案的证据,以级县委县政府不放假的文件。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969413……(湖南)
提问时间:2010-01-30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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