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我是否因公负伤,我该怎么办
我是否因公负伤,我该怎么办 王律师你好:我是一名乡镇公务员,担任镇司法所长,因2008年2月3日晚,特大冰灾期间,我在住房加班整理材料,烤了一个炭火,不慎一氧化炭中毒昏迷,烧伤左小腿,五级伤残
我于2008年8月康复以后,我就找单位领导,书记已调,镇长较顽固,于是,9月16日我就向县委书记,县长打了一个<关于请求认定公伤,解决公伤待遇,支付医疗费用的报告>,书记,县长,管民政的副县长都作了批示,分别如下:
书记:限红岩李文河(新任镇书记)于10月15日前上报材料,县长:2008年2月3日,还有几天就要过年了,司法干部能坚守工作岗位,虽在住房中烧伤,自己负主要责任,但组织上应关心这样的干部,请景甫(管民政的副县长)安排所在乡镇和有关部门报批因公负伤材料,医药费也由有关部门解决部分.副县长:请红岩镇政府和司法局按照罗县长的指示,将向益贤同志的因公负伤材料报县政府.于是镇政府看到县领导的批示就向县政府写了一个<关于请求解决我镇公务员向益贤因公负伤的报告>,当时,镇政府要我写,他们盖章,负责送.管民政的副县长就把这个报告转到民政局,请民政局按政策办.民政局就一直拖着不办,于是我就找到民政局,他们就说公务员因公负伤不属于他们认定,于是,他们就给了我一个不是他们办的书面答复,但也不告知是哪个部门办.就了事.一拖就是几个月,我就找人事局,组织部,都无结果,我又找县委书记,他又做了批示.:书记县长已结出明确意见,两部门互相推诿,久拖不决,真是令人心寒,请景甫(副县长)同志阅,这一次这个副县长又作了批示:请民政局安排人员调查向益贤同志因公负伤是否属实,不要再拖了,影响不好.于是民政局就下去调查,镇政府就出具了一个与向县政府的上报材料相反的材料,(此时我已不在红岩镇工作,调到县物资局工作),说我是纠缠,协迫他们写的材料,盖的章.说我受伤时镇政府已放假,而县委常委会议纪要和县委县政府两办文件都明文规定乡镇班干部在特大冰灾期间不得离开乡镇.而民政局就给了我一个不予认定公伤的答复而不是决定,让我进退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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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969413……(湖南-邵阳)
提问时间:2010-01-14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