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对于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累计金额计算。 如果某人在一年内先贪污2000元,后贪污3000元(前后两次贪污并非同一个犯罪故意),那此人是否构成犯罪?
大概一、两个月前看到一则新闻,说一个官员与矿主官商勾结,贪了很多钱,但是这个官员却是一个信佛的人,他的大部分所得都用来支持慈善事业。我不记得这则新闻的具体细节,但这则新闻最后没有给出这个官员的处置情况。 我想问的是,这个案件里会因为这个官员的善举而将他判轻,还是因为账款不能追回而将他判重呢?先谢谢您
我是09年毕业的本科生,我现已从母校毕业快一年了。但是,工作到最近,我才从相关的同事那里了解到财政部、教育部早在09年就出台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也就是国家对于我们自愿到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2年前 我和朋友一起购买保健品,这种保健品是可以提成的那种,自己买保健品自己办银行卡提自己的折扣,一共购买2次 花费1500块!最近一年内 这个朋友对亲戚 邻居 朋友到处说我骗她的钱了 有时候说我骗她3000 5000 7000 10000多!好几个数目!前天在超市购物 她突然跑过来当我的面说我是骗子 骗她钱 还说我把她的存折给抢
我父亲原是镇供电所职工,租用单位公房一套,与母亲(无职业)一起生活,当时与单位签好协议书,只能本人居住,不得让子女居住、转租,2007年3月份去世,子女考虑到生活问题,暂时与子女生活一段时间,而原单位在2007年底就多次催讨房屋,要我们归还,当时我觉得此做法不当,发生多次不愉快的谈话,止此房屋租金就没交了。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十三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现在开发商已经违约近1000天,照
王宝乐在1997年担任村书记至今13年,(特别是97年至07年兼村民委员会主任11年)村民到所在镇党委举报,有证据证人的是:1、2007年我们村改造大桥,村财务体现造价为26700元,但实际付给承包人郑先敏工程款只有15000元,其余11670元由王宝乐私自独吞。2、2009年王宝乐自家建房,在他家做小工的工资7625元拿到村财务报。3、09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的父亲和我母亲在零七年离婚,当时我家有物业两套,房产证名字都是我父亲的,当时离婚协议上说明的是双方都有入住这两套物业的权利,但是如果任何一方重新寻找到配偶都必须搬出此住房,之后我母亲重新寻求配偶,然后他们要住其中一套物业,当时母亲的新配偶就给了我5W快钱,说是购买那个物业,然后我给他
我是因为做生意。所以在信用卡里透资了25000元。现在因为亏了。没有钱还。银行多次打电话催收。可是我现在没有。我是不是触犯了法律。要去做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