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1992年的借款,老人80多岁了,因行动不便和各方面因素,借款人自借款之日起还到93年9月1 结清利息之后就在也没还,直到今日,老人才想起,自己和委托人去要,但当事人据种种理由不还,我想问问我们如果向法院上诉,还能不能维权【1992年9月份借2000元,利息元,限期10个月还清,否则加注利息元】这是原借据,我们跟当事人只要元的利息,但他也拒不理会,还说愿上哪告去上哪告去,我们就想问问如果用法律手段维权,法院能不能受理。
2007年大概在4、5月份之间,本单位的同事分二次向我借款2万元和1万元,事后他给我打了借条(3万元),由于当时我太马虎,没有发现收条上未标明借款日期和收条出具日期,但有他本人的签名(没有手印),这期间我也没找他要过借款,只是在2009年间多次向他催要过借款,他总是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不还,现在借款人又是买车又是
李某于2008年提出与蔡某一起合作项目,找蔡某出资三万元,出资后李某与蔡某一起合作,但蔡某一直未能够见到公司账务,同时李某也只给蔡某发放基本底薪. 2008年4月28日李某找蔡某出资时只打过一张16000元的收条. 经证实,李某并非诚心与蔡某合作,而只是因为自己出现资金困难,将蔡某的钱占为已有.至今未归还. 收条内容如下: 今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有关于私人借款的问题。 1.借款没有写还款期限怎么办,怎么通过法律途径要钱 2.借款人称自己没钱,但是他承认借款的事实,不还钱怎么办 3.借款没写还款期限,几年就无效了,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钱
在公司入职的时候,签署了委任书,工资标明是6000元包干,后续由于个人业务不景气,工资不停降薪。同时在公司第一和二个月入职的时候签署了工资单,其它的月份都没有。社保公司没有购买,说我没有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后续我自己个人购买了社保,经了解买社保好像不用计划生育证明。期间我以项目的形式,个人借款多次,借款累
个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给个人借款吗?关于河南省城镇国有土地转让或出让管理规定的36条规定。土地局工作人员解释“其他债权人”是指有金融资质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非金融机构是可以办理,但是要有金融资质许可证。个人如果没有金融资质许可证还是不可以办理。
由于某女士的介入已造成我的家庭破裂(已离婚),离婚后该女生一直在纠缠着我,由于我因单位和家人的担心,一直和她交往到现在,她经常在我家大呼小叫,甩东西,甚至扬言要搞死我,还索要10万元来解决此事,我如何寻求法律保护?
借给朋友几万块钱,因为已经三到四年了,一直不见其还债,现在想通过法律诉讼是否一定能讨要的回来?借条什么的都有,还有借条的有效法律期限是多少呢?补充下:期间借条上有协定的利息,所以在这之间产生的利息是否能一起要回来?例:1万元每月200元的利息属于合法的吗?
今天单位发一个通知,告诉我曾经在2008年某月从公司借了六千元,一直未还,仍旧在电子系统中。 因此近日我去财务系统查了下当时的记录(因为时间太久了),当时借款申请(电子流程)确实是我提交的(当时领导计划带着我一起出差),但钱被人领走。 那个时候刚好赶上部门调整,这次出差计划也因此取消,我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