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个人借款纠纷
公司个人借款纠纷 在公司入职的时候,签署了委任书,工资标明是6000元包干,后续由于个人业务不景气,工资不停降薪。同时在公司第一和二个月入职的时候签署了工资单,其它的月份都没有。社保公司没有购买,说我没有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后续我自己个人购买了社保,经了解买社保好像不用计划生育证明。期间我以项目的形式,个人借款多次,借款累计2万多元。其中签单5万元,现收款5000元,按照30%比例,公司支付我佣金1500元已扣除借款。2011年公司与我们重新签署协议,工资标明是4500元包干,三个月内没有单,自动离职。
现在自动离职,是否需要偿还借款?社保是否会帮助我重新购买或进行借款抵扣?签单的5万元是否可以全款按照30%收取?如果需求您帮忙大概如何收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haij……(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1-03-31 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