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公共场地(包括地上停车车位)既然是属于业主的,被私人租用或买卖合理吗?
小区公共场地,包括地上停车位,道路,绿地等,是业主公共活动和使用的设施,场所!若被私人租用,必将侵害他人利益!例如小区内停车位,其量有限,若被私人租用占有,必大大影响他人流转使用!大大影响车位使用效率!给他人生活使用带来极大不便!因此,小区内公共场地,设施等,应禁止租用或买卖!
小区停车位被租用铺面单位长期占用,还不让小区业主停车,是否合理?
小区入住有9年了,地下停车位不多,只有70多个,最开始有20多个车位,以月租的方式提供给业主使用。去年来了一家公司,租用了小区外面的一层商铺,20多个车位就被他们使用了,而且小区业主还不能白天使用这些车位,只有等到晚上他们公司的人离开了才能使用。我不明白的地方是, 1、如果这20个车位早在9年前,就卖给了别人
我们的小区凡是没买车位的一律不给进入小区,而且地面车位和地下车位都是闲着的,是只卖不租,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吗
您好,我们小区业主没有买地下车位的就不让车进小区了(小区里有公用停车位),请问这合理吗?
您好,我们小区业主没有买地下车位的就不让车进小区了(小区里有公用停车位),请问这合理吗? 谢谢!咋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