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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公共场地(包括地上停车车位)既然是属于业主的,被私人租用或买卖合理吗?

小区内公共场地(包括地上停车车位)既然是属于业主的,被私人租用或买卖合理吗? 小区公共场地,包括地上停车位,道路,绿地等,是业主公共活动和使用的设施,场所!若被私人租用,必将侵害他人利益!例如小区内停车位,其量有限,若被私人租用占有,必大大影响他人流转使用!大大影响车位使用效率!给他人生活使用带来极大不便!因此,小区内公共场地,设施等,应禁止租用或买卖!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zxzuh……(山东)
提问时间:2013-05-10 05:5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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