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我和前妻生育一女(办有独生子女证)后在婚,婚后按国家规定(我和现在的妻子都是独生子女)又生育一孩子,现在,单位要我退还与前妻所生之女享受单位补贴的独生子女补贴9年计2160元,请问,按黑龙江省的规定我应该退还吗??
我是07年5月份把计生关系拿到荣校路社区的(由于原单位破产),可到现在从未领过独生子女费,我问社区的人他们说上面还没有发过来,可我原来的同事到别的社区的都已领过好几次了(每三个月一次),请问我该找谁去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我是一名普通的工人,今年55了,打算不久退休。我在网上了解到退休人员领取独生子女费的政策,即有独生子女的,退休后并可加发退休工资百分之五。现在我已经再婚,而且现在女方带有2个孩子(不是我生的),我自己和原配只有一个孩子,我自己是独生子女,而且和现在的妻子没有也不会在有孩子。想问下我的情况能否享受到补贴
请详细介绍父母享受需要到什么年龄等等? 说的详细一点,不如对父母有年龄限制吗?要是有限制那么父母需要到什么年龄才能享受?还有就是具体能拿到多少钱? 需要办独生子女证吗?如果丢了怎么办? 子女过了18周岁就什么待遇都不享受了吗?
我的户口在淮南,我老公的户口在六安,请问我们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该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还是女方?
我是个大型企业单位的职工 因为身体不好请假了 可是请假期间 单位不但一分钱不给 还把我的独生子女费扣了 请问这合理合法吗 我给单位要病假工资 单位说用我的病假工资给我交保险了 我不知道这样对吗 谢谢
我生育一个孩子,并且领了独生子女证后丧偶。再婚,再婚丈夫也只有一个孩子,且由前妻带走抚养,我们再没生育也没领养,请问我们符号独生子女条件吗?
如何维护独生子女保健及奖励经费的合法权益? 我是十堰市武当山特区一名教师,我们夫妻于1993年领取独生子女证(孩子当年7岁),我校领有独生子女证的老师(孩子在14周岁以下),今年已开始兑现独生子女保健经费和及奖励经费(年发60元)。我申请补发经费,单位领导拒绝。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一)从领证
如何维护独生子女保健及奖励经费的合法权益? 我是十堰市武当山特区一名教师,我们夫妻于1993年领取独生子女证(孩子当年7岁),我校领有独生子女证的老师(孩子在14周岁以下),今年已开始兑现独生子女保健经费和及奖励经费(年发60元)。我申请补发经费,单位领导以子女超过14岁不能享受奖励经费为理由而拒绝。 【
今年我母亲单位买断了,退休的都给独生子女费了,但是我母亲是2007年退休的在2009年因病去世了,单位说死亡的没有独生子女费。活着的都有独生子女费。他们单位的做法对吗,不对我该找那个部门去。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