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由原单位汕头港集装箱公司与李嘉诚合资于1997年6月转岗到现合资单位。按合资单位规定所有员工入职一周年后才可以休年假,我是1973年参加工作的转岗员工,1998年下半年开始享受年休假7天(全年为14天)。即跨年度休假。今年11月退休,按相关规定今年应休年假为:2010年度应休15天、2011年1-10月应休12天(年15天/12*10)
我们公司是国企 国家春节放假惯例是7天而且我个人有每年5天的年假公司给我的解释是 我的5天年假 包含在 这7天内 请问这是否合法
我06年起与一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一年签一次,今年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这家单位6年从未休过年假,请问我如果申请劳动仲裁,申请6年的年休假30天会得到支持吗,我该如何举证。谢谢
你好我是一名倒班人员,我们是上4天休息4天的,每天工作12小时。我有10天年休假,请问,我年休假能够休息12天吗?12天中包括4天休息。(上班的方式如下:班、班、班、班、休、休、休、休、班、班、班、班)。公司方面只给我休息连续的10天,就是说我还有最后的两天班要上。这样合理吗?
我们单位,每周能休一个整天和两个半天,这个整天不是周末,有一个半天是周末的下午。单位说是我们已休够了每周两天。请问两个半天算一天吗?这种排班明显不合理,相当于周末都是没时间的,外出有事情根本没法做。单位明明可以给我们排整天的,但是说是只要休2天就可以。
本人是国企单位外聘工作人员,现在很困扰,年休假国家规定满一年不满10年是5天,如果不休息的话单位按日工资的3倍补偿,现在单位既不给补偿也不让休假,更不给探亲假,这个问题如何解决?另外同是一个工种,工资相差3倍、想涨工资找领导、无果、年底效益奖也无,这个问题该怎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