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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拆迁补偿我能接受吗

关于对宏伟区第二第三第四生活区进行房屋征收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2-01-04 10:24:51 来源:市政府办 编辑:刘凤 浏览次数:6630 字号:大 中 小 辽市政发〔2011〕38号   为加快我市老城区改造建设步伐,改善居住环境和城市整体形象,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有关规定,结合辽阳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市政府关于老城区改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在认真履行前期各项法定程序的基础上,市政府决定,对宏伟区第二、第三、第四生活区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依法征收。   一、征收范围:东至汇春路、南至工农大街、西至健康路、北至新村大街。   二、房屋征收部门:辽阳市城市建设开发和房屋征收办公室。   三、征收实施单位:由辽阳市城市建设开发和房屋征收办公室委托宏伟区政府具体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四、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辽阳市天亿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五、征收搬迁期限:2011年12月9日至2012年 2月6日,共60天。   六、根据国家规定,被征收人在征收期间不得在已确定的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七、具体征收补偿办法和标准按《宏伟区第二、三、四生活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八、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征收工作,在规定的征收搬迁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以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主动完成搬迁。   九、被征收人在规定的征收搬迁期限内,达不成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政府按征收补偿方案相关标准作出补偿决定。   十、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   十一、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二、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市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宏伟区第二第三第四生活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辽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宏伟区第二第三第四生活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为依法、规范实施宏伟区第二、三、四生活区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有关规定,在认真调查、充分论证并征求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房屋征收范围和自然情况   (一)征收范围。东至汇春路、南至工农大街、西至健康路、北至新村大街。   (二)自然情况。该项目共需征收房屋134户、7179平方米。其中:居民住宅112户、4611平方米,住宅改变使用性质18户、734平方米,商业用房4户、666平方米,其他建筑物及附属物1168平方米。   二、房屋征收签约期限   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至2012年2月6日。   三、征收与补偿方式   (一)征收方式。由房屋征收部门市城市建设开发和房屋征收办公室委托宏伟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补偿方式。采取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主选择。   四、有照房屋征收补偿办法和标准   (一)选择货币补偿。以被征收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事项和数据为准,住宅、商业网点、工业生产加工用房、办公用房按照原面积和房屋性质进行补偿,房屋价值补偿标准由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通过市场评估确定。住宅多层建筑房屋在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按照原有照房屋面积给予增加15%。   (二)选择产权调换。住宅多层建筑房屋在公告确定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还建面积按照原有照房屋面积增加15%,产权调换面积可按原有照房屋面积增加到20%安置(含还建面积15%),安置面积款按1796元/平方米收取。超过安置面积的,其超标准扩大面积款按2480元/平方米收取。   (三)对由民政部门确认享受全额低保金的被征收人,有常住户口且本人长期居住、房屋面积超过14平方米不足32平方米、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并由有关部门、机构及街道社区共同认定经公示无异议的,一次性安置40平方米的房屋,不承担房屋产权调换差价。   (四)产权调换房屋安置面积标准允许的误差为+5平方米、-3平方米。   (五)一层临街有照住宅房屋改变用途正在用于经营使用,且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的,在原政策基础上,对临市政主干道路的,按原面积每平方米再增加10%;临小街小巷的,按原面积每平方米再增加5%。   (六)房屋权属证书登记为商业网点房屋,按照原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产权调换面积,按照各自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结算新旧房屋结构差价。   (七)单位办公用房通过评估确定补偿价格,或按照原房屋房照面积计算产权调换面积,按照各自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结算新旧房屋结构差价。   (八)违章建筑(指无规划审批、无产权产籍登记的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五、其他补偿   (一)搬迁补偿费。按照原有照房屋建筑面积给予补偿。住宅房屋(含商业网点和住宅改变用途的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10元/平方米;实行产权调换两次搬迁的20元/平方米。工业生产加工企业和单位办公用房按照搬迁实际发生费用给予补偿。   (二)临时安置补偿费。按照原有照房屋建筑面积给予补偿。住宅房屋每月8元/平方米;一层临街住宅改变用途用于经营的房屋每月10元/平方米;商业网点用房每月15元/平方米。   (三)违章建筑残值补助。砖混结构每平方米120元,砖木结构每平方米100元,简易结构每平方米80元。   (四)房屋配套设施补偿。有线、宽带、煤气上网、电话迁移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给予补偿。不发生和产权调换房屋不收上述费用的,不予补偿。   (五)其他费用。空调拆装300元/部;砖墙1.6米以上100元/米,1.6米以下80元/米;铁艺墙1.6米以上120元/米,1.6米以下100元/米;铁栅栏80元/米;水泥地面30元/平方米;室外厕所80元/平方米;煤棚30元/平方米;铁制大门有雨搭100元/平方米,无雨搭80元/平方米;木质大门50元/平方米;地下室120元/平方米;永久地窖80元/平方米;院内零星果树按每年轮10元/棵补助。   (六)企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已取得许可和税务登记手续正在生产经营的生产加工企业、商业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根据被征收人或被征收企业提供的上一年全年及当年每月利润和完税凭据等证明材料,计算月平均所得和利润标准,确定月停产停业损失标准,按3个月期限补偿并确定补偿金额协商进行补偿;协商不成的,通过评估确定损失标准和额度进行补偿。   六、产权调换房屋建设和安置   (一)产权调换房屋由征收部门组织项目单位统一组织建设,房屋建筑结构为多层砖混结构、高层框架结构,产权调换房屋地点为改建区域范围。   (二)产权调换房屋建成并经综合验收后,由征收部门和受委托征收实施单位接收,并进行产权调换的回迁安置。   (三)产权调换过渡期为24个月。以征收签约期限届满之日为始点(不含延长期限)开始计算。被征收人在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发布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内完成搬迁的,超出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偿费,从超出过渡期限之月起,按照原标准2倍支付;在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发布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完成搬迁的,超出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偿费,仍按照原标准支付。   (四)产权调换房屋收取楼层差价款。   (五)产权调换选房定位和产权调换安置顺序以搬迁时间先后顺序为准。   (六)产权调换房屋单户面积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核定的面积为准。   (七)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事项及补偿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现场查询。   七、禁止行为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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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kjh7086
提问时间:201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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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可以按这样的方案补偿吗

各位老师好,我是农村的,我遇到拆迁有问题想咨询一下。我,我儿子,我爱人及我父母共5人是一个户口簿,(我爱人户口以前在娘家,也遇到拆迁,所以这次拆迁她没有份了),我哥3人也是一个户口簿,房子是2楼4底,2幢房产是我哥的名下,2幢是我父亲的名下,面积均在180平米。此次拆迁有两种方法,面积多的按面积补偿,人口多

人人人111 已解决 2010-10-29 回复(1)

我现在住的是单位分的福利住房,现在房子要拆迁了请问这样可以要求补偿吗?

我们夫妻现在住的是单位分的福利住房是双职工,老婆不是正式员工,单位破产后也一直没有交过房租,但是前年房屋需要外墙装修,单位就要求交了一笔钱去装修房子。现在听说我单位的上级部门已收购了我们住的房子,请问,这种情况我们会得到补偿吗?

sheeyng 已过期 2010-12-16 回复(1)

土地租赁合同过期 现在要拆迁 这样按什么补偿?

我的厂以建设13年了 当时是在自己土地上建筑(有乡镇 村同意的租赁合同)可是现在已过期(原因是不给续签)现在我这里有厂房跟办公楼 像这样的情况怎么办?请回复谢谢!

大张 已关闭 2011-01-02 回复(0)

这样的房子被商业拆迁应该怎样获得补偿

我们的房子在镇的街道上,08年镇搞集镇建设,修了新道路鼓励居民到集镇建房,房子土地是集体的。交了钱就可以建设了。现在基本建成大多数已投入使用,房子是三层,一楼可以做门市做生意,现在政府要在房子的后面开发商品房,说我们的房子影响了小区的正门。要对我们的房子进行拆迁,请问这样的拆迁,我们住户如何获得补偿?

XjV2561 已过期 2011-01-10 回复(1)

这样拆迁合法不合法,我们到底应不应该的到补偿?

我们的房子是国企时候分的工房,而且也有房照(有使用权,无所有权,无年限),后来国企倒闭以后被人收购现在是私企了。但是现在棚户区改造,突然就让我们搬走,而且没有任何补偿。我们现在都不知道是什么部门让我们搬家。只有街道办拿出了个协议让我们签,说新楼建好了我们可以回租,先交1000块押金,可以租15年。而且规定

Plp3509 已过期 2011-06-07 回复(1)

这样的拆迁补偿合理吗

你好,我是一个农村妇女,我们这里要开发房地产要拆我们的房子,说要我们住套房每平方要卖1050,我们卖给他们才每平方500,我们每户都要拿好几万给他们开发商,这样合理吗?如何解决呢?

huang1274281425 已过期 2011-06-23 回复(1)

这样的拆迁补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政府把乡下老家房子和土地占了,拆迁补偿,拆的是我爸的老房子,补偿给我爸的..协议是我结婚前跟政府签的协议..政府按我爸为户主的户口本上人数来定的补偿面积,有4人包括我.每人30就补偿120平方的房子给我爸..签订补偿协议后,我结婚了,房子今年才分下来,证件政府代办,但还没下来 请问,这房子有我的份没?算不算我

nulideqingwa 已解决 2011-07-22 回复(2)

这样的分家协议书跟拆迁补偿有无关系

我家老宅基地是80年盖的 当时的土地使用证是我父亲的名字 父亲已经过世,我们兄弟3人均已成家,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 当时的分家协议书是这样写的: 老大 老二 老三 兄弟3人均已成家,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先有位于...某某地方...老宅五间(坐北朝南两间,坐东朝西三间)进行财产分配。为分清财产,避免争议,团结

前卫发艺110 已过期 2011-09-04 回复(2)

这样的拆迁补偿能说得过去吗啊???

我是安徽省淮北市一沿街门面经营户,经营已经10多年,证件齐全,现面临拆迁,市政府却按照一般住房补偿,请问是否合理

咨询123nn 已解决 2011-09-19 回复(2)

郑州都市村庄拆迁后会补偿村民房子,这样的房子有房产证么?可以交易么?

郑州都市村庄拆迁后会补偿村民房子,补偿给村民的会有好几套,这样的房子会有房产证吗?多套房子是一个房产证还是每套都有一个?如果多套是一个房产证而我买其中一个可以分割交易吗?受法律保护吗?

haijie1002 已过期 2011-11-08 回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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