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这样拆迁合法不合法,我们到底应不应该的到补偿?
这样拆迁合法不合法,我们到底应不应该的到补偿? 我们的房子是国企时候分的工房,而且也有房照(有使用权,无所有权,无年限),后来国企倒闭以后被人收购现在是私企了。但是现在棚户区改造,突然就让我们搬走,而且没有任何补偿。我们现在都不知道是什么部门让我们搬家。只有街道办拿出了个协议让我们签,说新楼建好了我们可以回租,先交1000块押金,可以租15年。而且规定10天内搬家的按70%交房租,20天内搬家的按80%交房租,20内不搬家的要按法律程序处理。下面有个章盖的是某某街道办事处。 请问这种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应,他们是合法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lp3509(黑龙江-牡丹江)
提问时间:2011-06-07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