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我家在龙岗区买了一户二手房,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房产局让我们交百分之二还多一点的房屋维修基金,请问法律依据是什么?房屋维修基金不是应该由第一手买房人在开发商处交吗?我们买法法二手房还应该交吗?
在今年1月1日国家颁布了维修基金的新管理办法,但是我现在正要购买的房产商说,他们是去年12月份签的建房合同,所以维修基金还是要按以前的计算方法,请问这是合法的吗?具体的维修基金实施时间应该是依据什么呢?
律师你好!我是在2010年11月14日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我购买的是12层的住宅,该合同上规定公共维修基金安总房款的2%收取,今年2011年交付使用,我问开发商他们说房产局说要按每平米80元的标准收取,这样我计算一下就我个人就多交1600多元,请问这是不是开发商违反合同规定,我可以拒绝缴纳吗?我该如何以何种理由对付开发
我的房子是2010年10月底交付使用的,按国家规定关于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在11年5月1日前交房的,公共维修基金收取标准应该是旧标准,而不是新标准,即,我们高层应该也是16.8元而不是110元/m。但现在通知我们按新规定交,请问我们怎么办合理?
我们家楼上漏水导致我们家地板墙壁等需要重新装修,已经确定是开发商的责任,在半年里由于潮湿发霉,我们没有居住,这期间的住宿费用我们能不能要求赔偿?是怎么赔的?能不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呢?有的话额度有没有相关规定呢?
我是南京的。最近新购一套商品房。在缴纳维修基金时,发现一个非常不合理的现象。即:我们这座楼只有一单元有电梯,而我所住的2单元以及3单元都没有电梯,可是却要按照整座建筑有电梯来缴纳维修基金,每平米多缴45元,总计多缴4千多元。请问这样的政策合理吗?该如何解决?
06年买的房子,由于购房合同名字问题无法解决只能还完全款才能到代办中介取房产证。这样一直拖到今年打算全部补齐房款取回房产证,再到中介问及房产证的时候,他们说他们替我们交的契税,说是交给开发商了,现在开发商跑了,让我们再补交,听了都莫名其妙,契税的收据上的印章是这个中介的,收款人也是中介,可怎么说都要再
请问唐山市对于房屋维修基金的收取,今年有没有具体的下发文件通知,如有下发文件,请问主要针对那些区县还有收费标准是多少?我是唐海县人,对于本人新购房屋收取维修基金事宜存在疑问,望得到您的解答。
请问我的房子定于2011年11月30日交钥匙,2010年交过煤气初装费2200元,开发商说是房子是以前的要执行老政策,可是现在却物业维修基金却收125元/平,说是执行新政策,同一套房子,您认为合理吗?现在房屋合同还没有下来,这种情况涉及很多人,我们是团购房子。期待您的准确答复,谢谢!
律师您好: 我是2010年动迁,今年的回迁户,需要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吗?标准是多少?房屋总价格参照什么计算出来的呢?
律师您好: 我的房子去年10月动迁,今年12月回迁的,回迁户需要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吗?如果交纳比例是多少?房屋总价格开发商是参照什么价格确定的?哪里能看到这些规定?